客棧是鄧昀的。
不難猜測,樓下書架里的書,真的是他在什麼比賽里贏得了大額購書卡,才一口氣買回來的。
而那張被水沾濕過的、皺皺巴巴的古典音樂節的票根......
許沐子猛然抬頭:「鄧昀,你去看過我吧?」
鄧昀輕輕地「啊」了一聲,眼睛裡的笑像狐狸,他說去看過,還看見她和一個拉小提琴的外國男生在校園裡追逐打鬧、吃披薩。
「......那只是我的同學。」
「知道。」
「你沒想過要叫住我麼?」
「想過。」
鄧昀還是那句話,但不能。
倒不是說,因為她和別的男生走在一起,賭了氣才不能叫住她。
醋是多多少少吃過一點的,畢竟那天她的笑容真的很美。
只是大事上,他還不至於那麼幼稚。
不能叫住許沐子,最重要的原因是:
那時候他和朋友的創業還沒什麼水花,正處於入不敷出的階段。
每個人都窮得叮噹響,整天窩在出租房裡,沒日沒夜地敲代碼。
他們幾個既然敢創業、敢做軟體開發,肯定是對正在做的事情有信心。
但世事難料,誰也說不準這件事什麼時候能有收穫、具體能有多大收穫。
去看古典音樂節的機票是省吃儉用湊出來的,在鄧昀看來,當時叫住許沐子沒有任何意義。
他家負債更多。他可以吃泡麵、可以熬夜,但不能連累她一起。
創業已經是借錢在做了,戀愛不能借錢談。
也許換作是別人,還能說出「有情飲水飽」「真正喜歡的人是不會分開的」這類天真的埋怨。
許沐子卻說不出口。
他們擁有相同的經歷。
她太能理解他當時的感受。
許沐子自己也曾有過一個從來沒有和別人說起過的想法,暗室私心——
如果她在更早的時間收到他送的那件禮服,家裡債沒還完,她可能會因為缺錢,選擇把它賣掉換錢。
但並不表示,自己不夠喜歡鄧昀。
都是些人窮志短時,麵包與愛情不可兼得的迫不得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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