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馬一圈圈旋轉,一轉轉過多少年。
「笛笛,這邊!」簡樂樂站在一個賣烤紅薯的小攤前揮著手喊他,笑得還和當年因為一個烤紅薯而滿足不已的小女孩一樣,「快過來呀!」
「好,就來!」駱笛飛快地跑過去,忍住那種突然間想要擁抱某個人的欲|望,接過肖蒙遞給他的烤紅薯,手心滾熱滾熱的。
爸爸媽媽,我現在也很幸福,你們看見了嗎?
駱笛眨了眨眼睛,輕輕牽起嘴角。
*
第二天,駱笛來到華揚公司談簽約的事宜,李解珉已經跟上面打好了招呼,於是他直接拿著合同來了。
駱笛看了下,合約為期五年,不短,但也不算太長;公司抽成方面他不是很懂,但能看出來沒過分壓榨他就行了,他對這方面要求不算太高。合同中各項條款都能接受,尤其是有選擇接什麼工作的權利這點讓他很滿意。
看來李解珉的確是為他爭取了有利合約,當然,他拿到了薄暮星這個角色這點也占主要原因。
一條條看完,駱笛覺得沒什麼問題,便簽了字,正式成為李解珉帶的一名藝人。簽好合同後,李解珉又帶他到老闆孟天華面前混了眼熟。
由於他近期已經有了參演《逢魔》的計劃,公司也就沒有給他安排什麼事,讓他直接等著兩天後進組拍攝。
而這兩天,駱笛也沒能閒下來,他有了一個新任務——搬家。
李解珉效率很高地為他申請了公寓,說是他目前住的地方太嘈雜,現在是沒什麼影響,但等到《逢魔》播出後,他勢必會突然火起來,到時候生活難免會受到影響。所以現在趁他有空,就趕緊先搬了。
於是,駱笛這兩天時間就耗這上面了,搬家本身倒不算太麻煩,把所有東西整理好,直接叫了搬家公司一道搬過去就行了。麻煩的是搬家後的整理工作,新搬的公寓請人打掃過,並不算髒,但到底不如自己動手來得乾淨細緻,於是駱笛又里里外外打掃了一遍,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全部整理好。
如此一番折騰下來,能留給他休息時間便少之又少了。駱笛看了下時間,下午五點半。他掏出手機查了下,今天電影院有聶軒景的封帝之作《晃》上映,這讓他有些開心,眼睛不自覺彎成月牙狀,愉快地訂了票,決定洗完澡出去吃個飯,然後再看場電影。
駱笛是個很容易就讓自己開心起來的人,比如現在,不過是能去看一場電影就讓他心情很好,一邊沖澡一邊哼起了歌。
洗完澡後胡亂擦了擦頭髮,便神清氣爽地出門了,現在正是夏天,他這樣的短髮幹得很快,而且,自然風吹乾的感覺比吹風機舒服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