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嶼說:「先試,買合適的。」
孟秋勉強被說服了,然後她就看到季嶼掏錢了。
「不是說只買一件嗎?」
季嶼笑著說:「我們駐紮在山裡,地方偏僻,買東西不方便。就當是把以後的『工作服』提前買了。」
他指指售貨員打包好的衣服:「一年一件,剛好五件。」
孟秋:好像有哪裡不對?
等到了另一個櫃檯,她終於反應過來,不對啊,他們一開始也沒說每年一件「工作服」。
「季同志——」
「試一下這個吧?」
兩人同時開口,孟秋低頭一看,手錶?
「表鏈會不會長了?戴一下試試?」季嶼用一種商量的語氣說。
孟秋將手背到身後:「咱們說的是買糖果。」
季嶼輕笑了一聲:「別人結婚都有三轉一響,自行車、縫紉機不方便買,其他的總得買一件吧?要不然不真實。」
「或者你更喜歡收音機?我只是覺得手錶更實用。」
相較而言,有塊手錶確實更方便。
「你要是不試,我就買這塊了?」
孟秋只好伸手,她問了一句:「這塊手錶多少錢?」
季嶼一邊給她戴手錶,一邊回道:「不貴。」
孟秋就真以為不貴,結果結帳的時候,售貨員說:「四百八。」
孟秋:「多、多少?」
「四百八!」
孟秋麻溜地將手錶摘下,雙手交還給售貨員,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姐姐,我們不買了……」
季嶼:「怎麼了?」
孟秋用盡全身力氣,將他拿著錢票的手按下。
怎麼了?這可是四百八,不是四十八!
不對,四十八也不便宜啊,都快趕上一般人倆月的工資了。
那麼四百八就是——近兩年的工資!!!
花兩年的工資買一塊手錶?
不行,堅決不行!
這次就算季嶼拿出「工作需要」的說法,她也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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