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聽頌:「醫院?」
「是。」律師說,「稍等,我給您……給您朋友查一下從哪家醫院有檢測機制,不要白跑了。
「另外就是,老闆,我主要是做經濟法律的,對投毒這種刑法相關內容掌握得可能沒那麼清晰。要不然這樣,我聯繫一下之前在律所的同事,由那邊出個人就和對接?」
聽前半段的時候,應聽頌覺得律師是不是小題大作了。到了後半段,他反應過來,原來是對方理解出錯。
「應該不是投毒。」青年沉吟,「他這兩天剛剛做過體檢,檢測報告也出來了,各項指標都不錯。」
把上面的各項內容看了一遍、確認自己瘋狂加班的行為不會被某個不起眼的指標泄露之後,應聽頌就把整個報告發給易珩,美其名曰:「咱們不得是最了解對方身體的人?我的情況你看了,你也儘快發個報告過來。」
易珩回答:「嗯好,改天。」
應聽頌:「……」
應聽頌覺得,自己有理由懷疑易珩在敷衍自己。
「不是投毒嗎?」律師一愣,口氣輕鬆不少,畢竟沒人願意看到掏錢大方的老闆莫名就沒了。但他還是有所疑問,「那是怎麼回事?我是說,您那朋友。」
應聽頌說:「我那朋友還在上學,他讓人時不時給他帶個飯。反正對方也要從食堂路過,多打一份也很方便。結果呢,我朋友現在發現,原來對方一直在拿自己做的東西給他。」
律師沉默。
在上學?學生之間相互打飯還挺常見的,難道自己前頭就是想多了?
思索片刻,他分析:「那老闆,這可能不構成法律上的問題。對方可能就是習慣自己做飯,所以給你朋友多弄了一份。還不用跑食堂了,對他來說也是方便。」
應聽頌聽著這話,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動。
如果有其他人看到這一幕,一定要想:老闆這會兒表情凝重,氣勢之強烈,讓人連那張俊臉都險些忽略,莫非又在做什麼決定公司下一步發展的重大決策?
然而事實上,應聽頌僅僅在思索怎麼與律師確認:「方便?可是那個人一直給我朋友說,他拿來的東西就是從食堂打的。」
律師「呃」了聲,琢磨著這實在不算自己業務範圍內的問題了吧?——只是對方既然是老闆本人,他依然打起精神,十分盡職盡責地回答:「那可能就是不讓您朋友知道他沒按照說好的情況做唄。」一頓,「只要拿來的吃的乾乾淨淨,警方檢測不出什麼東西,就沒辦法給立案。」
應聽頌慢慢吐出一口氣:「我知道了。」
電話掛斷,青年短暫思索。
不得不說,律師的話給他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角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