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了摸小予深的臉蛋,林月紅扯出一個笑,很輕地問:「予深,想繼續跟爸爸媽媽生活,還是只跟媽媽一起啊?」
小予深認真地和媽媽對視,毫不猶豫地說:「我不喜歡爸爸。」
「好,好......」林月紅怔怔地笑了下,一滴眼淚順著眼角落下來,「是媽媽錯了,早應該,早應該問你的......」
離婚事宜進行得並不順利,蔣峰在聽見林月紅提出離又一次爆發,毆打完林月紅後才留下一句:「你媽的還想走?老子告訴你,不可能!」
但林月紅骨子裡的倔強比砸在身上的拳頭、酒瓶還要更硬。在知曉小予深也不想繼續跟蔣峰一起生活後,她所做的一切就有了底氣和動力。
她又一次回到了娘家,這一次不是尋找短暫的庇護所,而是真真實實的依靠。在長輩的介紹下,林月紅找到了一位律師,帶著律師無懼無畏地走到蔣峰面前,腰杆挺得筆直,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離婚以後我什麼都不要,只要予深。」
律師很可靠,在幾番周折後終於讓蔣峰妥協,第二天兩人就辦理了離婚手續,當天下午,林月紅帶著林予深搬出了那間黑暗的、好像永遠照不進光的小屋。
那一年林月紅二十九歲,林予深八歲。
拖著厚重行李走出樓房時,接連下了幾天的雨恰好停下,薄薄的陽光透過霧蒙蒙的雲層泄進來,將一高一低的背影染上朦朧的金黃。
作者有話說:
隔壁新開了一篇不定時更新的小,不入v,大家閒著無聊可以看看^ω^
第36章 遇見他
如果說脫離蔣峰對林予深而言就好比黑暗人生終於照進了太陽光線,那麼遇見顧聞序,就是擁抱了一場盛大而炙熱的夏天。
從蔣峰的出租屋搬出來後,林月紅帶著小予深搬到了陽明路,母子二人有了自己的小家,生活於是定居下來。只是單親媽媽想要獨自將孩子安穩地撫養長大,本身就是一件艱難的事情。
林月紅學歷不高,沒有工作經驗,求職過程中處處碰壁,在脫離那段不幸婚姻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林月紅沒有收入,家庭開銷入不敷出。
直到林月紅終於找到一份製衣廠的工作,工資不高,工作時間長,但總算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生活雖然依舊拮据,但兩人過得安穩而又舒心。
林予深自小乖巧懂事,長大到一定年紀知事理後更是關心、心疼林月紅,在林月紅工作顧不上他的時候,早早學會了自己做飯、自己洗衣,在學習上更是絲毫不讓林月紅操心,成績優異,品行優秀,一路從小學讀到了市重點高中,再被市內最好的大學錄取,就讀法學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