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鑫謹記著我的囑咐,他本想第一時間拍下犯罪嫌疑人的樣貌,但對方卻一拳揮過來,直接將他摜倒在地上。
事後顧鑫問過我,被人跟蹤這種事情,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我自己都搞不太清楚。
或許是從跟Y先生解除合約之後,也有可能是在那之前,大學時期一直疲於奔命的我只知道撒腿向前奔跑,在一心想要逃離絕望境地的情況下,我根本沒有任何時間去注意是否有可怕的目光降臨到我身上。
或許是因為壓力太大,長時間的神經衰弱令我出現了幻覺,在剛同Y先生簽訂合約的時候,我這樣說服著自己——畢竟「那個人」從沒有真正出現,也未曾干涉過我的生活,不是麼?
既然他沒有真正出現在我的面前,那就當他不存在好了,當時我只寧願相信這一切都不過是我的錯覺罷了,總不能覺得自己有什麼心理疾病,患上類似於被害妄想症這之類的病了吧?本來就身負重債,心裡上的疾病,比起長時間纏繞在奶奶身體上的慢性疾病而言又算得了什麼?有那些催債人打在身體上的拳頭痛嗎?所以問診?諮詢心理醫生?這些事情在當時的我看來都是多此一舉的。
不能陪我太長時間,顧鑫很快就不得不離開了。
對於摔壞了相機的事情他倍感自責,甚至提出要另給我賠付一個。
對於他的這番好意,我自是拒絕了,畢竟顧鑫現在生意規模不如往日龐大,而失去了全部親人的我,也已經不再有其餘能夠花錢的地方,因而自是有那個精力去籌集資金,去給自己買一台新相機的。
離開前,顧鑫的臉上是滿臉的不放心,他怕那個人再來找我,我只笑笑,告訴他不會的,畢竟除開上次,那人從未做出過任何逾越之舉不是麼?
「好吧……」顧鑫垂眸,攥緊了拳頭,像是正思慮著什麼,片刻後他抬起頭來,拿起那被摔壞的相機,對我說:「對了,其實去追他的時候,我試著拍了幾張照,這東西……壞了還能看裡面的照片嗎?」
能自是能的,將儲存卡取出來,我將相機內部新拍的照片上傳到了隨身的筆記本電腦上。
然而很可惜,顧鑫的攝像技術實在是欠佳,不光在黑夜中沒有開閃光燈,甚至連遠處那個不甚明顯的身影,都是模模糊糊的。
燃起的希望就這樣宣告破滅,最終留下一千句囑咐,在我的目送下,顧鑫離開了。
之後偶爾打電話,他會問起我關於那個跟蹤狂的事情。
無論他問什麼,我都會說我很好,一方面是因為我真沒事,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不想讓他為我擔心那樣許多。
當然,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處於顏面的考慮,至今我仍沒能鼓起勇氣詢問顧鑫,關於那晚我被那個男人壓在牆上親吻的景象,關於……他對同性戀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