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金點點頭,話就在喉嚨口,有點不好意思說。
拐角就在眼前了。
陳箋方索性停下腳步,溫聲道,「可有急事?」
顯金搓搓手,「是這樣,鋪子上的幾位夥計沒有開過蒙,只能認極為簡單的幾個字,稍稍複雜一些的字形便不知了。」
「咱們陳記這個生意,較為特殊,做的是讀書人的生意。若都是些個大老粗,這生意便也沒法兒做,這店子便也沒法管。」
顯金昨天晚上,和周二狗一起盤紙到很晚。
時間晚到陳敷氣勢洶洶地來鋪子上接她,說是以為她「攜款私逃了去」。
她回去後,思索良久。
做生意,必得有章程,無論掌柜的,還是小夥計,無論ceo,還是實習生,都必定要照章行事才得其法。
她手下的兵,連字都認不得,咋個照章行事?
靠周二狗發達的肱二頭肌,還是靠李三順如教科書般標準的倔強?
她思來想去,還是要教會夥計們認字。
無論是為了以後鋪子的發展也好,還是夥計們自身的職業前景也好——認字可比睜眼瞎值錢多了。
那麼,問題來了。
誰來教?
她?
她倒是能寫會讀,但她從怎麼教?她與他們隔著好幾個百年的鴻溝,她教他們「啊波此得」還是「誒比塞地」啊?
且不說她自己寫字都是一手的白話簡筆,如今大傢伙都是繁體字,她這麼教出去,豈不是誤人子弟嗎?
若是這個年代有成人夜校,她必定毫不猶豫地送這群文盲去掃盲。
可,沒有呀。
倒是有書院,但是先生不一定願意收這幾個五大三粗的老爺們兒,和一群垂髫小兒一起開蒙。退一萬步說,就算先生願意,垂髫小兒那群交了學費的爹媽,估計也要持反對意見。
顯金一晚上都在琢磨這事兒,琢磨來琢磨去,總算是琢磨到考過鄉試的陳二郎舉人身上。
反正他戴孝無事,若願意來教,一定是件極好的事!
顯金見陳箋方半天沒有回應,決定拿出殺手鐧,「您放心,我們請夫子是有束脩的,我打聽過了陳家孫輩郎君,未成親的一月不過二兩銀子,我們五個學生,我給您開一月三兩銀子,您直管把常用字教會,不需教得出口成章。」
陳箋方臉上的笑意越發明顯。
顯金還在勸,「我們鋪子上的夥計年紀雖大,但是不笨,實在不行,您想打就打,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您一下多五個兒子,可謂是此生之福……」
越說越離譜。
陳箋方做了個手勢,請她打住,「我去。」
笑起來,「我去可以,但不能教得太晚,我還要回老宅吃飯——錯過辣豆豉湯鍋,會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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