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地的縣城周圍往往開設有許多工坊,會僱傭失去田地的農夫跟吃不上飯的人。
在宿笠的記憶里,他家境貧寒,父親在磨坊做工,母親替人做縫補漿洗的活計。一家人跟處境差不多的十幾戶人一起窩在一個大院子裡,那是縣城近郊最破敗的地方,污水橫流,低矮的房子裡住滿了無田可耕的窮人。
多年之後宿笠也曾重回故地,然而費了很大的力氣都沒找到認識當年自己一家的熟人,自然也不知道雙親的祖籍,不知道他們打哪裡來,還有沒有別的親人。
因為這裡人的流動太快,每月都有新的人來,每月也都有人病死累死餓死。
縣城不像山里隨便找塊地就能埋人,城池附近都是田莊,耕田的佃戶死了都不一定有土地能埋葬屍身,何況這些貧戶,於是只能拋屍荒野。
亂葬崗的土裡一層層都是棺木屍首,更多的只是裹了草蓆就直接丟在那裡。
如果是治下有為的縣令,亂葬崗還不至於如此,百姓也不至於屍骨無存,然而荊州這一帶吏制腐壞,導致江湖人都不喜歡在亂葬崗停留,除了煉歪門邪術的。這跟膽量無關,主要是沾了「邪氣」容易患病。
宿笠五歲的時候,忽然有一天爹沒回來,家裡亂鬨鬨地鬧了一陣,娘眼睛通紅的回來了,整夜痛哭不止。窮人家裡只有一口鍋有時連柴火都要借,想披麻戴孝都沒有多餘的布,更買不起。
他甚至不知道爹是怎麼死的,可能是累死的,也有可能在路上被車馬撞傷而死。
他的生身母親,一個婦人沒日沒夜的幹活是無法養活孩子跟自己的,回鄉更不可能,沒有盤纏只會餓死在半路上。
便只能自賣自身,去染坊為奴。
染坊的活又苦又累,日夜不歇,汗流浹背。
心善的染坊主還好,知道體恤做工的人,然而還有更多的小染坊為了能更便宜的價格把布賣出去,索性不用做工的人而是買奴僕。買人的價格只是僱工三個月的錢,卻能使喚三五年。
每年冬日一到,染坊的奴僕就一批批的病倒,氣虛體弱,拖幾天人就沒了。同時冬天亦是貧民最難熬的季節,許多人活不下去願意自賣自身進染坊。他們何嘗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麼日子,可是不為奴的話,這個冬天都熬不下去,家人也都要餓死。
宿笠七歲的時候,娘也沒了。
死的時候牢牢地抓住他的手,女子枯瘦乾癟的臉上滿是恐懼。
很久之後,宿笠才明悟,去染坊是他的母親唯一能找到活路,別處又怎麼能容她帶一個不能幹活的孩童?說是自賣自身,其實連賣身錢都沒拿到手,都用來打點討好染坊的小管事,讓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容她每天把自己的口糧分一點給孩子。
小染坊給這些奴僕的吃食就不多,再有管事剋扣一番,每天的口糧連一個成年女子都吃不飽,還要加上孩子。
他的母親身體很快就垮了,在染坊里連三年都沒有活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