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養一段時間後爸爸神志清醒了不少,已經能夠笑著說:「說什麼呆話啊,你不是我的女兒還能是誰的女兒?」
愛意
自那一次開誠布公的談話過後, 薛熒依舊和萊昂保持著來往,仿佛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他們定期發信息,也時不時會見面。
在面對情人的面龐時, 她永遠以一副柔軟的身段示人。從不發怒, 從不爭吵。只是偶爾會做一些無傷大雅的小事, 真的很小,她發誓她沒有傷害過任何人。
偷走萊昂的手錶也是小事,他很富有,那塊表對他不算什麼。順走過他的雪茄盒, 因為盒子很小巧漂亮。還有一些舊京的紀念品, 模型小自行車和徽章,都是他在這裡收集的小玩意兒。臨走前她手伸向木櫃, 如貪婪人飲酒解渴般隨手抓了一大把, 全部塞進口袋裡, 她甚至都沒看清自己拿的是什麼。
這種螞蟻搬家似的偷竊行為並非不留痕跡, 怎麼可能不露痕跡呢, 她又沒有要隱藏的意思。
這是長期存在於他們之間的「行為」, 薛熒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的偷竊癖好, 她也不清楚萊昂會怎麼定義她的舉動。
是心懷怨恨的報復, 吸引注意力的方式、抑或是無法掩飾的反抗呢?她對自己都感到疑惑。
有時思考萊昂這個人, 玩弄著他的雪茄盒, 甚至是在街上看到背影相似的男子,她的心中都會升起一種不平靜的悸動, 急促的鼓點聲出現在她的意識里, 她沉浸在不存在的樂聲中, 血液會因此加速流動。
不是愛的話還能是什麼呢,她相信自己的結論。
不過是因為愛上這個人, 她才會做一些不恰當的事,愛本身就是不恰當的事呀。它會打破人與人之間隱私的界限,既向他人敞開心扉,同時也走進別人的領域。愛是世界上最不文雅,最沒有涵養的粗暴行為了,是這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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