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韩晨本就住得近,两栋房子就隔了一条小道儿,几乎天天上学打照面儿。后来上学的路上,多了两个挤在公交车老年人专用座位上的少年,早班车人不多,一车稀稀拉拉,他们俩坐在这儿虽然手长脚长的,倒也没那么碍事儿。起初余笙还挤着韩最一起参瞌睡,直到有两次坐过站,两人边笑边骂着狂奔回来,一路踏着上课铃声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余笙便养成了每天早上坐在车上死命听听力,到站再一脚把酣睡的某人端下车的习惯。他的MP3上有新概念四册,也有莎翁全集,偶尔韩会和凑他在一起塞上耳机,听满脑子的新概念英语课文里常有的怪异的语气词。但往往是两分钟后便忍不住笑出声来,扔下耳机无奈地抱怨一句,“读个英语咋还阴阳怪气的”又歪头睡觉去了。
在漫长的似平没有止境的高一生活中,学习似乎是与他们并无什么太大关系的身外之物。他们缩在没有写过的辅导资料堆起的小山后面读一本《西西弗的神话》,畅谈荒诞哲学:在数学试卷的背面写下洋洋洒洒的“趁我们头脑发热,我们不顾一切”;在越来越后的摘抄本上写满了川端康成的名句;“即使靠一支笔沦落于赤贫之中,我微弱而敏感的心灵也无法分开。”他的文稿塞满了抽屉与书包,每一篇成稿的首位读者总是余笙,十六岁的青春在一间刷得雪白的教室与一块逼仄的小天地里缓缓淌过。余笙的成绩依然在五百名开外,韩晟的语文依然稳居年级前三,其他科目甚至比余笙还要烂,好像这个少年倾注了这十七年的心血与爱意,都凝聚在了这纸笔之上,白纸黑字,道不尽平生夙愿。
韩最爱文学。爱是什么爱的可贵经验就在于,从某一瞬间的偶然出发,去尝试一种水恒。他的水恒灌注于文字之上,让余笙无法不相信,他就会像长基罗塔一样,标刻着太阳位置,持续着水恒不变的光芒。(摘自七声号角)
少年人的一腔热血,满心热爱,在这个汇聚着各种理想的地方野生长,汲取着光芒与养分,建意地成长。
他们一起给韩晟起了一个笔名一一长青,意味着野蛮生长的藤蔓,持续着亘古不变的青色。就像这个人,长青常青,水远茂盛,永远无畏。
他的稿子时常被寄去报社,虽然也有遭退还的情况,但是这又能怎么样呢这时候的韩晟天不怕地不怕,笔意张扬,行文洒脱不拘一格。他无所顾虑,大胆恣意。余笙有时候想,如果这个时候,他们两个都能沉住一点气,被这无数次地退返稿件消磨去一点锐气,是不是未来的苦涩就会少一点;以后的绝望可以轻松一点
【四】
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余笙的成绩滑到了五百名,韩晟勉强靠着语文挂在了四百名的分数线上。两个人却只是对着成绩沉默了半响,默契地彼此都不再提。他们用书与汽水填满了整个不算长的暑假。偶尔出去打打球,再偶尔写一写大半空白的暑假作业,日子过得不算有趣,却也足够充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