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承玺往左看,有一只同样看不出面目的瓷做的狗。
“那里有一只狗,跟你养的那只一样,顺手买了。”
“你见到olive了?”
听到自己的名字,德牧从三楼噔噔噔踏着楼梯跑下来,吐着舌头哼哧哼哧跑到客厅。
“olive,好狗狗,过来抱一下。”黎承玺朝它伸出手,示意他过来给自己摸摸。
德牧在楼梯口急刹,头左转右转,看看黎承玺,又看看陈嘉铭,在经过不到三秒的思索后撒蹄子跑到陈嘉铭身边。
陈嘉铭没有太多惊讶,只是淡淡伸出手给olive摸摸头,有顺了顺他背上油光水滑的毛。“乖。”
然后黎承玺就眼睁睁地看着他养了三年的狗顺从地躺下来,在陈嘉铭手下撒娇打滚,甚至讨好地舔陈嘉铭的手,舔得湿漉漉的,最后被陈嘉铭锤了下头,委屈地哼唧两声,然后将功补过似的躺在地上给陈嘉铭垫腿。
背叛!黎承玺先是愤愤地唾弃olive这种向认识了不到一天的,陌生人俯首称臣的行为,然后又想它凭什么可以被陈嘉铭摸头。
“你今天去买家具了?”
黎承玺有些庆幸家居城没有卖太多和猫有关的东西,不然他的房子看起来还能更古怪。古怪到数十年后宁港出现都市传说,讲半山上有一座藏在雾中的房子,是猫妖变的,人一靠近就会变成猫粮。
“嗯,随便添置了一点。还在你常去的店买了一些冬装,用的是你先前留在那里的尺码,应该合身。我挂在衣帽间的衣柜里了,黎生可以看看,不喜欢我再拿去退了买新的。”
“……衣服上面没有印上猫吧?”
“什么?”
“没什么,我说,”黎承玺脱掉西服外套,挂在玄关处的衣帽架上,“你看什么书?”
“漫画。路过看到就买了。”陈嘉铭翻过一页,“好有意思的,很感人。”
黎承玺一看封面,《古惑仔》。好吧,年轻人特有的江湖情怀,他小时候也有过一段这种向往打打杀杀兄弟情义的日子,甚至差点跑去爷爷的帮派当继承人,被揍了一顿后就乖乖回去上学了。
至少不是画着猫咪的漫画。
“看看可以,不要学坏哦。”黎承玺把客厅吊灯打开,解开袖口,把衬衫袖子挽起,露出附着肌肉线条的小臂,“你的伤口怎么样了?还很痛吗?”
“中午我换了一次药,已经好了很多,不痛。”陈嘉铭折了一下书角,合,起身,赤脚踩在厚实的羊毛地毯上,“你饿不饿,阿姨刚刚做好了晚饭,现在应该还没凉透,上去吃吧。”
“阿姨今晚做了什么?”
“鸡饭,她说你爱吃。还有煎肉饼和排骨汤。”陈嘉铭将毛衣领口下拉了些,黎承玺才发现他的脸被烘得有些发红,应该是家里客厅不通风,氧气不足,他顺手把窗户推开一条缝。
两人一狗上了楼梯,来到餐厅,黎承玺和陈嘉铭相对坐在餐桌两端,olive也端坐在自己的食盆前。
桌上饭菜热气未散,鸡皮是诱人的嫩黄色,像上了一层清油般紧绷而富有光泽,肉质鲜嫩,骨头周围泛着血的嫩粉色,筷子一拨,鲜嫩多汁肉便顺从地沿着纹理分离。米饭粒粒分明,浸润了鸡油,呈现出温暖的金黄,拌上蒜蓉和香茅,入口便是浓郁的香气,鸡汤的鲜美从鸡肉和饭中溢出,在口腔里层层展开。
黎承玺一边心满意足地享受鸡饭的鲜美,一边偷偷抬眼观察陈嘉铭,发现他把鸡肉都挑出来堆在盘子一端,另一端是饭。
“不喜欢吃鸡肉?那以后不让阿姨做了。”
“不是,我吃东西习惯把肉放在后面吃。”
陈嘉铭总觉得好吃的要放在最后一齐享受,这样才不会觉得可惜,他一直遵循着先苦后甜的吃饭原则,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他想起小时候和他妈妈同吃一碗叉烧粉,他就把叉烧留到最后,妈妈以为他不爱吃,就自己吃完了,次次如此,直到七岁前陈嘉铭都没吃过叉烧,七岁后妈妈死了,他才第一次吃到。
也许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爱吃叉烧吧。
陈嘉铭垂下眼,低头吃了一口饭,觉得吃起来有点淡,他自己从厨房拿了黑酱油,淋了半调羹上去,浓稠醇厚,散发出焦糖般的微甜,他用勺子把饭和酱油拌匀了送进嘴里,微不可闻地眯了眯眼,黎承玺猜他是喜欢那味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