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和軒見他眼睛還一直瞟著銀錠,心中好笑,連忙道:「大人誤會了,學生是想請大人做主,為家姐和姚伯清和離。」
韓牧立即正眼看他,以及他旁邊的銀錠,「和離啊……也不是不行。」
韓牧掃了一眼地上的箱子,蹙眉,「就是……」
曾和軒立即道:「事成之後,曾家願意再獻上一箱白銀。」
韓牧一聽,神清氣爽,揮手道:「行吧,不過姚家現在嫌疑頗大,她人走可以,卻不能從姚家拿走任何東西。」
萬一把什麼要緊的東西夾帶走了怎麼辦?
曾和軒表示明白,他只帶走曾蕙娘,以及她身邊的陪房,陪房們也不會帶走任何東西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范司馬
整個縣衙都是韓牧做主,曾和軒前腳交上和離申請書,韓牧後腳就答應了。
作為當事人的曾蕙娘被曾和軒代替,而另一當事人,韓牧意思意思,讓人去牢里把這事告訴他。
作為父母官,他有判和離的權利。
曾和軒拿到和離書,立即請求韓牧派個人隨他去把曾蕙娘接出來。
他動作迅速,下午把人接出來,立即就把許諾的一箱,也就是一千兩銀子給送過來了,
薅的他爹的錢。
曾時現在對韓牧可沒有傲氣了,生怕韓牧公報私仇,所以知道曾和軒已經許諾韓牧一千兩銀子,即便罵罵咧咧,他還是拿錢了。
只不過他將此事記在帳上,某年某月某日,為小女和離一事,送縣令韓牧三千兩銀子。
哼,這也是一個把柄呢,將來韓牧要是公報私仇,他可以據此告他收受賄賂。
而此時,韓牧正興奮的和趙主簿道:「記上,記上,縣衙多了這三千兩,我們又寬裕一些了。」
趙主簿也很興奮,沒想到韓牧會把這筆錢交給縣衙,他前一刻還在羨慕嫉妒,他撈上一輩子也撈不著三千兩,韓牧只一天就撈夠了。
「大人,帳怎麼記呢?」
韓牧手一揮,「就說是曾老爺捐贈的。」
趙主簿筆一頓,心痛不已,「這也太便宜曾時了,何不寫大人的名字?」
韓牧瞟了他一眼道:「你覺得我像是能拿出三千兩的人嗎?」
作為父母官,這點肚量還是有的,他才不和底下的人爭這點好名聲呢,反正實惠落在縣衙就行。
縣衙又增添進項,韓牧放鬆了許多,接下來不管是買藥材、買布料,還是買賑災的糧食都要寬鬆許多。
縣衙的官吏們也放鬆許多,雖然忙得腳打後腦勺,心頭沉甸甸的感覺卻消失了,身上充滿了幹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