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摘录的,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她坐过牢吗?”我看着弗米利耶问道。
“我也只知道上面所说的这些。你就照着指示去办吧!”
“弗米利耶小组,她的夫姓呢?一个二十九岁的大姑娘差不多都嫁人了,这里头
连结婚戒指或嫁妆什么的都没提。这一点我想不通。”
她瞄一眼手上的表。
“你最好赶到车站再想,时间不多了。”她站起身,我帮她穿上那件白色雨衣,接着替她开门。
“你自己开车来的?”
“是的。”她走出门去,走到一半又回过头来,“我喜欢你一点,你不会动手动脚,从某个角度而言,你算个君子。”
“动手动脚——这种把戏太不入流了。”
“不过你有一点很惹人厌,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吗?”
“抱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恨不得我死。”
“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送她下楼,替她开车门,这辆车可不便宜,是跑高速的凯迪拉克。她对我点头示意后,开上山路扬长而去。
我回屋里将随身用品装入袋中,那袋子刚好够装下在外住一晚的衣物,这么做是为防万一。
第二章
一切顺利。SC列车一如平常准时进站,我找的人像一只戴着餐巾的袋鼠一样好认。她走近眼前一个垃圾桶,把手上唯一的东西扔进去——是一本平装书。之后她找地方坐下,眼睛盯着地板。我所认识的女人里,她属于不快乐那一类型。过了一会儿,她起身走向书架,什么也没拿就离开了,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进了电话亭拉上亭门,对着投币孔放入一把零钱,开始跟人聊起来。她说话没什么表情。挂了电话,她走到杂志架边,挑了一本《纽约客》,又看了一次钟,才坐下来读那本杂志。
她身穿定做的套装,宝蓝色系,从脖子处看得到里面是一件白衬衫,领口别着一只蓝宝石大胸针,可能还戴了同款式的耳环,但我没看见。发色栗棕,跟照片里一样,只是比想象中略高一点。她戴一顶系有深蓝色蝴蝶结的帽子,帽檐前端垂了一截纱。另外还戴了手套。
过了一会儿,她出了大厅拱门,门外停着一长排出租车。她走到咖啡厅,往左边张望一阵,转身回候车室,眼光逐一扫过杂货店、报摊、服务处以及坐在木椅上的人。售票窗口有的开有的关,她倒不看那里。她又坐下,再抬头看钟。接着脱下右手手套,调手表,那是一只纯白金的小表,没镶钻。把她跟弗米利耶一比,她不见得有多刻板拘谨,却足以使弗米利耶相形之下,显得轻佻随便。
这一次她仍然坐了不久,随即起身徘徊。走进内院又绕回来,继而进了杂货店,在书报架前停留一阵子。现在我确定了两点:假设她约了人碰面,肯定不是约在火车进站的时间;还有,她并不像在等火车。她走进咖啡厅,挑一个高脚椅坐下,看了看店里卖的东西,又继续读杂志。接着当然侍者就端上冰水和菜单。我跟踪的女人点了东西,女侍者一离开,她又回去看杂志。当时大约是九点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