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事之中有書法存焉,那就是褒善貶惡,而褒貶的標準則是禮義,故《春秋》即是
禮樂原理的具體運用。通過敘事來寓褒貶,通過褒貶來宣傳禮法,這就是《春秋》
的主題思想。孔穎達說:春秋之時,“下陵上替,內叛外侵,九域騷然,三綱遂絕”,
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社會治安,倫理道德,無一不尖銳對立,十分混亂。孔子生
逢亂世,心懷大聖,“想垂之以法則無位,正之以武則無兵,賞之以利則無財,說
之以道則不用”,讀書人一無所有,只有將滿腔熱情與憤懣訴諸筆端,著書立說以
存其正論。因魯史所記多有得失善惡之行,故依據經法來一一加以繩正,予以褒貶。
他的褒貶十分貼切準確,令人信眼,“一字所嘉,有同華袞之贈,一言所黜,無異
蕭斧之誅!”真是威力無比,一枝禿筆勝過十萬雄兵!
自從孔子死後,對六經的論述雖然時見載籍,但都沒有孔穎達評說得這樣全面
具體、影響深遠。鄭玄、王肅遍注群經,容或有較系統的論述(如鄭氏《六藝論》),
但現在大都失傳,不像孔氏諸說保存完整。自從唐代將《五經正義》頒行天下後,
迄至北宋數百年間,孔穎達那平實詳正的經論便成為後學諸儒奉行的正統理論,即
使後代已重訂《五經大全》,《五經正義》的觀點也常常作為傳統的說法來加以引
證。它跨宋逾明,直到清朝,仍然作為《十三經註疏》中的主體內容刊刻不絕。如
果要考察中國古籍的版本之最,《五經正義》毫無疑問將雄居榜首。其發行之廣,
影響之深,已遠遠超出了唐統治者統一經說以利科舉考試的初衷,進而對整個中國
經學的統一和規範工作作出了特殊貢獻。當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書也無盡善
盡美之作。儘管《五經正義》已經經過通人指責、覆審考校,但仍然難免小疵。前
人常指責正義的失誤有三:“曰彼此互異,曰曲徇注文,曰雜引讖緯。”(皮錫瑞
《經學歷史》)曲徇注文,指正義完全以注文之是非為是非,凡注文所言,必儘量
反覆為之疏通證明,有時甚至對錯誤的註解也不加駁證,反而曲為之說。這當然不
合乎科學精神,但是疏家之義,本不破注,更不駁注,因此皇侃為《禮記》鄭玄注
作疏,時規鄭失,孔穎達反而譏他“狐死不首其丘,葉落不歸其本”(《禮記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