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知經而不知權,不知經者也;知權而不知經,不知權者也。
這裡,他把“經”“權”關係表述得極為明白深刻,從而使這一對範疇具有普
遍性的方法論意義。“經”是原則,“權”是實現原則的途徑,“經”者常也,
“權”者變也,死抱教條而不知變革,與離開原則的變革,都是柳宗元所反對的。
正因為有方法論作指導,柳宗元在政治實踐中主張變革,在學術思想上提倡懷疑,
兼收並蓄。
柳宗元又把“大中之道”稱為“聖人之道”,把“立大中”與“去大惑”相對。
他認為以怪力亂神來治民是“大惑”,必須予以拋棄,而應代之以“中道”。柳宗
元否定了“天人感應論”不合聖人之道後,力圖按儒學的原始精神重建“人學”。
他說:“聖人之心,必有道而已矣,非於神也,蓋於人也。”[注]他認為,“聖人
之道”應該“利於人,備於中”,直接解決現實社會政治問題。他說:
聖人為數,立中道以示於後,曰仁、曰義、曰禮、曰智、曰信,謂之五常,言
以為常行者也。(《時令論》下)
“中道”的具體內容是五常,是現實生活中實實在在的、與人倫日用相聯繫的
規範,而不是什麼“天道”,不存在“天人交感”。五常之中,“仁義”是根本和
核心。因此他說;
聖人之所以立天下,曰仁義。仁主恩,義主斷,恩者親之,斷者宜之,而理道
畢矣。(《四維論》)
而道、禮、誠、信則是“皆由其所之而異名”,是“仁義”原則的不同表現。
這些原則具有永恆性與普遍性,自堯舜直到孔子都是如此。
“中道”具體見諸行事,則應該“凡其(民)所欲,不竭而獲;凡其(民)所
惡,不祈而息”(《貞符》),應該照顧到百姓的願望,適當滿足他們的要求,也
就是要“以百姓之心為心”,實行寬鬆的仁政,“克寬克仁,彰信於民”,以取得
百姓的信任。特別是作為政府的官吏,應該以商代的賢相伊尹為榜樣,“心乎生民”,
時刻把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注],實行“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的愛
民之政。做到“自天子至於庶民,成守其經分,而無有失道者”,這就是“和之至”,
也就是“道達於天下矣”(《守道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