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邇”這一思想影響。然而,孔子很重視“天命”,相信命運之天或主宰之天,因
為這個“天”是不可捉摸、不可駕馭的。從經驗上講,天似乎有意志又似乎無意志,
故孟子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至而致者,命也”(《孟子·萬章上》),
孔子強調盡人事、知天命,對有益社會國家的正義事業,要竭盡全力去做,作一個
“君子”,應該對社會負責到底,做得到的,則是“天命”可為,如果失敗了,也
“不怨天,不尤人”。荀子十分重視對天人關係的研究,提出了“天人相分”和
“制天命而用之”的學說,他不相信“天命”,認為天是自然現象,沒有意志,特
別強調人的地位和作用。漢代的董仲舒從神學角度鼓吹“天人合一”,斷言天有意
志,能主宰萬物、主宰社會人事,把一切自然現象都說成是天的意志所為,乃至說
人是天的副本,是天依照自己的模樣複製的。他還提出“天人感應”的說教,斷言
一切人事皆由上天支配。他從《公羊春秋》出發,把儒學思想同天命神學相結合,
從而神化了儒家學說。這種理論經不起社會發展和人類社會實踐的檢驗,因而失去
了它作為封建統治者的精神支柱作用。
理學創始人,雖然也著重研究人道問題,但他們為了從形上學的高度去論證
“聖人之道”和倫理道德的至高無上性,為了把天道與人道統一起來,因而也重視
對天人關係的研究。理學奠基人之一的邵雍就說:“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
(《皇極經世·觀物外篇》)他們認為,天地萬物和人,都統一於“道”。二程主
張“理”即是“道”,程顥說:(”理便是天道也”《遺書》20)又說:“理無形
也”、“無形為道”(《粹言》一),“天有是理,聖人循而行之,所謂道也”
(同上),所以人們也把理學稱之為“道學”,因為在他們那裡,“理”和“道”
是同等的概念。
(一)二程的“天理”論
工程學說的核心是“天理”論。程顥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
體貼出來。”(《遺書》卷12)天理是二程的最高哲學範疇,天理在二程,一般稱
之為“理”。理的概念,早在韓非就提出了,和二程同時的張載、周敦頤、邵雍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