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萬物之源,恐未安。”(同上書卷2上)所謂“清虛一大,是指“氣”。二程認為,
把氣作為宇宙萬物的本源是不妥的。他們說:“有是理,後生是氣。”(《語錄》
卷1)“有理則有氣,有氣則有數。”(《經說》卷1)這就是說,理是氣之本,氣
是理之用,理氣之間,以理為本。在二程看來,萬物的“氣化”,僅僅是該事物的
表面現象,在這表面現象的背後,還存在著一個更根本的“理”,即事物之所以然
的東西在起著支配的作用。“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守君臣父子之間,皆
有是理也。”(《遺書》卷19)“實有是理,放實有是物;實有是物,故實有是用;
實有是理,故實有是心;實有是心,故實存是事。”(《程氏經說》卷8)在二程看
來,如果只著眼於事物的表面現象,如天高、地深、火熱、水寒等現象,那就不能
把握事物之根本,不能從“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所以二程才說:“一陰一
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道也。”(《遺書》卷3)又說:“離了陰
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同
上卷15)這就強調了“道”是陰陽二氣之所以然,是脫離具體物質形態的精神本體。
他們的圖式是:理——氣——萬物。
第三,理是自然和社會的最高法則。二程的“理”或“道”包含著規律或法則
的意義。他們說:“天下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統有一理。”(同
上卷18)“萬物皆有理,順之則易,逆之則難,多循其理,何勞於己力!”(同上
卷11)這是說,由於“當然之則”的理,“順之則易,逆之則難”。對事物之中的
這種客觀法則,人們必須遵循。這個觀點無疑是二程唯心主義體系中同辯證法相符
合的合理成分。此外,二程還比較全面地揭示了事物的對立統一關係,提出了“萬
物莫不有對”和“理必有待”的合理命題。程頤說:“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
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同上)“道無對,有陽則有陰,有善則
有惡,有是則有非,無一亦無三。”(同上)認為天地萬物都處於相互對立、彼消
此長的關係之中。程頤還說:“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