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派別。在呂祖謙的學說中,也表現了一些超越於理學範圍的內容。
(一)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觀
呂氏家學雖然博雜,但他們受二程思想影響很深。呂希哲曾與程頤共同師事胡
瑗,後來又師事程頤,其子好問、切問也曾受業於程氏門人尹(火享),呂祖謙不但
從家學中接受了二程思想,還對其在時代上相接替的楊時(楊龜山,二程之高足,
南渡之後,被譽為“南渡洛學大宗”,死於呂祖謙出生前二年)十分崇敬。如他認
為,讀《中庸》“且專看龜山解為佳”(《呂東萊先生遺集》卷5,以下簡稱《遺集》),
他對程頤的《伊川易傳》特別推崇,認為這部書是“不可不朝夕諷閱”的重要典籍。
這些事例證明,呂祖謙受二程理學思想的影響很深。因此,在他的“天理”論中,
把“理”或“天理”作為自己哲學的最高範疇。歸納起來,他的“理”或“天理”
包含以下幾層意義。
其一,“理”或“天理”是超越時空而存在的宇宙萬物之總則。呂祖謙說:
“物之逆乎天者,其終必還,……天理則與乾坤周流而不息也。”(《東萊左氏博
議》卷1)又說:“天理之在天下,猶元氣之在萬物也。……名雖千萬,而理未嘗不
一也。”(同上)“德者,天地萬物所用得實然之理,聖人與天地萬物同游之也。
此德既懋,則天地萬物各得其理也。”(《增修東萊書說》卷幻
其二,“理”或“天理”既是自然界的總規律和最高原則,也是人類社會的最
高原則。“天理”是萬物運動變化之終極原因:。“大抵消息盈虛,天理之常,裁
成輔相,君人之道也。”(同上卷3)在人道中,它就是道德規範和禮樂刑政制度:
“理在天下,遇親則為孝,遇兄弟則為友,遇朋友則為義,遇宗廟則為敬,遇軍旅
則為肅,隨一事而得一名,名雖千萬而理未嘗不一也。”(《東萊左氏博議》卷3)
同其他理學家一樣,呂祖謙把維護封建宗法制度及一切禮樂刑政和軍事等上層建築
的諸多制度和法規,都說成是“理”或“天理”的體現。總之,它是社會生活中的
最高原則。
其三,“理”或“天理”是人類必須遵循而不可違背的天條。他說:“循其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