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的發展,有些中小地主兼營商業。出現了一個在一定程度上商業化了的商
業地主階層,他們沒有政治特權,並且還受到傳統的“崇本抑末”政策的壓制,同
當時的官僚大地主有一定的矛盾和鬥爭。加之北方金國統治者的割據,對於宋代商
品經濟的發展也是一大障礙。葉適、陳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那些兼營商業的中小
地主階層的經濟要求,所以提出了這條改良主張。葉適說:“夫四民交致其用,而
後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習學記言》卷19),他認為,應該一以國
家之力扶持商賈,流通貨幣。”(同上)
為了更好地搞好商品流通,葉適對貨幣管理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建議統一貨
幣鑄造,實行貨幣回籠,保證貨幣兌換,對於貨幣的流通和穩定幣值等問題,也提
出了自己的辦法和建議。
第二,減輕賦役,免除苛雜,實施黨民之政,減輕人民的負擔。提出這一項改
良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緩和南宋社會內部的階級矛盾。葉適嚴厲地抨擊了宋王朝不顧
人民死活的聚斂政策和從事聚斂的官員。他總結了歷史上的理財經驗,指出:“理
財與聚斂異,今言理財者,聚斂而已。……自古聖賢無不理財,必也如父共子之財
而權天下有與不足。”意思是說,正確的理財原則,應該像一個家庭,老子同兒子
共同管理家庭財產一樣,以這個原則來權衡天下之有與不足,而不應當不顧人民的
死活,去只顧聚斂。
對當時實行的財稅制度,葉適提出了“不病民”的主張,他力主量入為出,減
輕人民負擔。他在《上寧宗札子》中,強烈地批評了北宋以來在財稅制度上對人民
的橫徵暴斂。如說:“今經總制,月輸、青單、折估等錢,雖稍已減省,猶患太重,
趁辦甚難,而和買、折帛之類,民間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輸納者。貪官暴吏,展轉
科折。民既窮極,而州縣亦不可為矣。以此自保,懼無善後之計,況欲規復,宜有
大賚之策。”(《上寧宗札子三》《水心文集》卷1)他要求首先取消那些“害民最
甚”的賦稅,裁節橫費,“減所入之額,定所出之費。”“使小民蒙自活之利,疲
俗有寬息之實。”(同上)上述建議的意思是說,朝廷如果不節省開支,減免賦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