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分。魏了翁出身於平民家庭,他對這些優良的思想成分自然容易有所繼承,
“觀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就表明了這一點。他說:“抑不知民與天一也,安有
欺民之事而可以應天?亦安有為欺天之事而可以助民?”(《文集·特班奏事》)
這個說法雖然帶有濃厚的天命論色彩,然而結合當時流行的思想意識來看,這個
“天”無疑是指天理。在魏了翁看來,天意與民意是一致的,欺民就是欺天,欺天
就是欺民,這種行為是天理所不能容的。他警告統治者不可作欺民之事。因此,他
強調:“為政不害於民”。他說:“為政不害於民,得使盡力耕耘,自事生產,故
百姓和而年歲豐也。”(《春秋左傳要義》卷7)這種把民和天看得同等重要的觀點,
在當時的封建士大夫中,確實是難能可貴的。雖然其出發點是為了鞏固封建政權,
但他畢竟認識到,首先必須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才能達到使國家鞏固,
只有不害於民,才可能使勞動人民得以積極從事生產活動,從而做到民和歲豐。為
此,他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在上位,思利於民,欲民之安飽,是其忠也”(《春
秋左傳要義》卷7)。這就為“忠”的內容賦予了新的含義,他不認為僅僅把對君主
的愚忠看做是“忠”的全部內容,而把關心民眾疾苦,改善他們的生活,使之得到
安定和溫飽也看做是“忠”的一個重要標誌。當然,這也是與忠君有著直接聯繫的。
從上述觀點出發,魏了翁大膽而深刻地揭露了南宋王朝的“欺民之事”,他說:
“今錢荒、物貴、賦重,斂煩,獨仰歲以為生,將救民於垂死。”(《文集》卷99,
《天慶節祈雨醮詞》)他對當時社會上的貧富兩極分化之原因也進行了揭露,魏了
前指出:“富者彌富,驕奢而難治;貧者益貧,饑寒而犯法。且貧者資富而至貧,
富者削貧而為富。惡民之富乃是愍民之貧。”(《春秋左傳要義》卷27)。他提出
消除這一惡果的辦法是“使貧富均而勞逸等”(同上)。這種“均貧富,等勞逸”
的說法,竟然出自一位封建地位階級思想家魏了翁之口,其與當時農民起義軍“均
貧富,等貴賤”的革命口號幾乎同出一轍,確實值得加以玩味,從這個觀點來看,
我們更可以了解到魏了翁重民思想的可貴之處。對於當時農民群眾反抗地主階級的
鬥爭,魏了翁同樣是站在地主階級統治者的立場上加以反對,他也把起義的農民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