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轉呈,康有為的這次上書終於到了光緒的手裡,這是光緒讀到的康有為的
第一份奏摺。“上覽而喜之”,下令軍機處抄錄三份,一份存乾清宮,一份存勤政
殿,一份存軍機處,並下令抄發各省督撫將軍會議復奏。足見光緒帝對此條除的重
視程度極高。它成了推動光緒下決心變法的重要契機。
4.《上清帝第四書》
6月30日,即康有為上書後一個月,他又撰寫了《為變通善後,講求體要,乞速
行乾斷,以圖自強呈》。此次上書主要“言變法次第之故”,“緩急先後之序”。
康有為建議光緒,一是立科以勵智學,獎勵創新發明,使“國人踴躍,各竭心思,
爭求新法”。二是設議院以通下情。通下情的措施有五:一曰下詔求言,二曰開門
集議,三曰辟論顧問,四曰設報達聰,五曰開府辟士。
在《上清帝第四書》中,康有為第一次提出,要講明國是,實行全面的根本性
改革,“盡棄舊習,再立堂構”,反對“補漏縫缺”。
從5月2日至6月30日的兩個月中,康有為連續三次上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綱領,
從而將維新變法運動推向了第一個高潮,康有為成為了人們公認的維新運動的領袖。
5.《上清帝第五書》
1897年12月,中國面臨著帝國主義的瓜分狂潮,德國人強占了膠州灣。康有為
寫了《外釁危迫,分割氵存至,急宜及時發憤,革舊圖新,以少存國祥呈》。在第
五次上清帝書中,康有為再次給光緒開具了救國良方:“伏願皇上因膠警之變,下
發憤之詔,先罪己以勵人心,次明恥以激士氣。集群才咨問以廣聖聽,求天下上書
以通下情,明定國是,與海內更始。自茲國事付國會議行,行尊降貴,延見臣庶,
盡革舊俗,一意維新。大召天下才俊,議籌款變法之方;採擇萬國律例,定憲法公
私之分。”至於變法模式,康有為為光緒提供了三種以供選擇:上策是“擇法俄日
以定國是,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中策是
“大集群才而謀變政。”下策是“聽任疆臣各自變法”。在康有為看來,能行上策
則國家可以強盛;能行中策則國家尚可維持積弱的局面;即使是行下策,中國也不
至於亡國。如果皇上不採納這些建議,則國家將會滅亡。
這次上書是康有為歷次上書中所開列變法內容最詳盡的一次。在第五書中,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