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不敢攬功,都是後世的「大佬」們的傑作,缺德是缺德了點,但好用是真的。
她也怕這幫人為了沖銷量搞浪費,所以特別規定,如果是買衣服或奶茶不取走的話,那麼這個錢的一半會以女神的名義捐給福利機構。
「這種招數用一次就行了,不算正途,估計明天報紙就要開罵了。」
凡事有利有弊吧。
盛美筠不擔心這個,她考慮的是別的:「赫姿可不可以找她們代言?」
林薇和盛美筠約定,等比賽結束後,她們開始著手打造「赫姿」,成立公司,開始向真正的奢侈品牌進軍。
林薇搖頭:「赫姿不能走這個路線,奢侈品要有奢侈品的牌面,不能找任何明星代言。」
後世明星代言奢侈品成常態,但是現在不一樣,明星在這個時代身份地位不高,是需要人捧的存在,現在找明星代言只能適得其反。
現在的奢侈品牌和後世是兩個概念,後世的奢侈品可以賣到中產甚至普通人手裡,但是現在的奢侈品門檻很高,它只能是富人的專屬。
尤其赫姿要做的是高奢,目標客戶是上流社會的名媛貴婦。
「現在說這個還早,赫姿是從零開始,前期的準備至少半年起步,不能著急,先從品牌風格定位開始,再有店鋪的選址和裝修,這兩項要先提上日程。」
裝修格局就不能像雅衫那樣糊弄一氣了,也不能為了開業搶工期,而是要精心設計。
林薇之前的兩個項目都很急,現在這個要慢下來了,一是她自身的重心要轉到學習上,二是赫姿的難度可以說是地獄級的,真正要算,還不如直接去法國買一個奢侈品牌來的容易。
但是這事兒必須得干。
赫姿既是積累經驗的試驗田,也是奢侈品牌集團的敲門磚。
「開始之前,你需要好好了解一下,奢侈品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她話音剛落,敲門聲響起。
溫佳月帶著一位形象氣質頗佳的女孩子進來。
她叫胡希文,香江女神的第四名,孫沐茵的打call對象。
卡4這個名次,可以說是相當倒霉了,不過好在拿到了智慧女神的稱號,額外有五萬塊的獎金。
「這位你應該認識,胡小姐正在巴黎國立美術學院讀書,明年一月畢業,對於中西服飾的互鑒與融合有很獨到的見解。」林薇給她們相互介紹了一下。
比賽的時候林薇就覺得胡希文的一些想法十分前衛大膽,她的服裝也是個性鮮明,不是傳統意義上最好看的,卻有著時尚圈最難能可貴的個性和藝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