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傅苔岑笑笑,“我只是面對你,比較有靈感。”
說話間已經走到次臥,這裡被傅苔岑改造成了一間書法室,每天下午四點左右,他都會在這裡練習書法,順便靜靜心。
傅苔岑今日居家穿的是一件很素的中式襯衫,寬衣闊袖的,提筆前先把衣袖一道道挽上去,他習慣前一天練完字後就鋪上新的宣紙,這樣第二天研好磨就可以直接開練。
其實有些工序完全可以喊夏賒雨打下手,但偏偏從推鎮紙到洗筆,這個人從來都不假手於人,挽袖時也很有風姿。
夏賒雨就這麼看了一會,突然開口:“我一直想問,你胳膊上的痕跡,是不是之前紋過身。”
傅苔岑提著筆,聞言將手臂側轉,垂眸審了審:“我以為很淡了,還是能看出來?”他接著解釋,“年輕時候一時衝動紋的,後來經常要出鏡,去大學作報告,不合適,就去洗掉了。”
聽起來很像是年輕時候因為什麼感情經歷留下的痕跡,夏賒雨知道自己追問並不合適,但奈何他真的很想知道。
“當時紋的是什麼?”
傅苔岑提眉:“你很在意?”
夏賒雨露出不以為然的表情,抿了抿嘴唇:“不想說也可以。”
“那我不說了。”
“……”
夏賒雨已經在腦子裡設計一百種把傅苔岑關起來刑訊逼供的方法了,這時候傅苔岑卻勾起唇角。
“但可以寫給你看。”
說罷他提筆蘸墨,在左臂原本殘留痕跡的地方,以行書揮毫寫就,手腕頓挫極快,筆端幾乎沒有離開皮膚,走勢流暢如劍舞,墨汁在手臂肌理上暈染開,縱橫的筋脈與幾乎刺破皮膚的筆鋒相得益彰。
“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夏賒雨屏息跟念,不由得讚嘆,“天下第一行書,《蘭亭集序》。”
他只知道傅苔岑寫瘦金,不知道他還摹過行書,而且力道走勢,不差真跡,尤其是在立體的手臂上寫,形狀曲度都會影響運筆的角度,難度是非常大的。
一行寫罷,傅苔岑擲筆,拿了小印,遞給夏賒雨:“你來蓋。”
夏賒雨猶疑接過,以為傅苔岑右手蓋左手,怕落款印蓋不正,於是選了個合適的位置,方方正正地落了印。
印面抬起時,墨色、朱印、勁韌的臂肌。簡直像一幅藝術品。夏賒雨突然覺得把這樣一個紋身洗掉,實在是非常遺憾。
“這是落款章。”傅苔岑撿起桌上的濕布擦拭手指沾染的墨水,臉上漾起略施小計卻已然得逞的笑意,“這個印一落,你可以簡單理解成,我現在是你的作品。”
第15章 你不是舔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