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傅苔岑和傅松義攤牌以後,就突然覺得應該早說就好了,他還是更喜歡這種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感覺,而不是畏手畏腳地被安排。
傅松義的反應也是意料之中,事實上,他本以為動靜會更大,但傅松義除了激憤地反對以外,看起來還算穩定,也不知道是這些年被他的驚世駭俗已經打磨得相對平靜,還是他早就有所預感。
看到夏賒雨的表情看上去不算太好,傅苔岑失笑道:“處變不驚的夏經理,你怎麼了?”
“我有一種很糟糕的感覺。”夏賒雨揉了揉額角道,“我自己出櫃的時候都沒有這麼緊張。”
夏賒雨的媽媽萬芹女士是個非常open的人,自從大四畢業那年,她聽明白夏賒雨的暗示後,便當即答應為兒子在父親那裡打掩護,她認為夏賒雨一個人在大城市打拼已經非常辛苦,如果有人可以互相照顧,自然會更加放心一些,再說了,無非是多一個兒子的事,有什麼好不高興。
所以總的來說,夏賒雨是沒有怎麼吃過出櫃的苦的,只有事業會令他吃苦。
走進倉庫的傅苔岑和管理員打了聲招呼,推著夏賒雨雙肩往貨架深處走:“別想那些煩心事了,你先挑筆。”
“你爸答應送我筆的時候還不知道這事……”夏賒雨有點為難,“現在知道我倆是狼狽為奸,我還是別拿了吧。”
“狼狽為奸”這個詞把傅苔岑逗笑了:“不礙事,大不了不拿紫毫的。紫毫他估計有點肉痛。”
夏賒雨好奇道:“紫毫是指……?”
“野兔毛。”傅苔岑隨手抽出一支筆在指尖漂亮地轉了一圈,暗忖到底還是自家筆的分量最舒服,“其實論原材料放在現在也不算太稀有,但畢竟名氣大工藝也細,所以格外貴重些。白居易說的‘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飲泉生紫毫,宣州之人採為筆,千萬毫中揀一毫’就說的這個,還說,‘紫毫之價如金貴’,當然,現在也沒有這麼誇張。”
傅苔岑最後建議夏賒雨選一支小狼毫和一枝羊毫,基本能滿足初級練筆的需要。而自己選擇了一支兼毫製成的小白雲。
夏賒雨並不了解這些筆的不同,不由得問道:“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傅苔岑看著他道:“掌心伸出來。”
不知道為什麼,他一笑就說得像是要罰人,還是床上的那種,夏賒雨只覺得膝蓋軟,立刻不明所以地照做。不過傅苔岑只是將羊毫、狼毫和兼毫分別在他的掌心划動了一圈,細軟的筆端在掌紋中牽動細膩的觸感。
“狼毫偏硬,羊毫更軟,兼毫因為是幾種動物毛的混合,所以硬度趨於中間。初學者用狼毫的話會更好寫字,羊毫比較適合寫小字,或者畫畫。”
雖然對於軟硬有了比較直觀的體悟,但是落在紙上會是什麼樣還是有些迷茫。傅苔岑看出他理解得不甚通透,主動說:“一會回去我寫幾個字給你看看你就知道了。”
出庫登記後,師傅幫忙用錦盒將筆一一包裝好,夏賒雨走出來時懷裡的錦盒堆了好幾層,傅苔岑替他打開副駕駛的車門,又順手將原本放在副座的塑膠袋扔到后座上去:“還去看看宣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