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照然跟一群流氓混混打交道都能如魚得水,跟這貪生怕死的老男人打交道,只會把人家嚇得要死不活。
「起來把褲子穿上,金針菇還不知道套個保護膜遮遮掩掩,真是不怕被人笑話。」周照然踢了假髮男一腳。
假髮男委屈,但他不敢說。
秦朗見了雲冉冉跟賀新,他跟雲冉冉點了點頭,示意自己平安無事,讓他們趕緊走。
雲冉冉眼神帶著一抹暗色,看了眼他懷裡的男人。
秦朗用手遮了遮阮可可的兔耳朵,用外套將兔子保護得結結實實。
「秦哥,」雲冉冉說,「你領子上夾了一個粉色髮夾,要不然還是取下來吧。」
秦朗說不用,怕取下來丟了。
畢竟這是兔子最喜歡的那一種版型的髮夾,真弄丟了,不好糊弄。
秦朗風風火火地走了,雲冉冉蹲在牆角抹眼淚,也顧不得要保持白裙子乾淨了。
賀新用被綁住的手摸了摸雲冉冉的腦袋:「我們冉冉有的是人喜歡,別喜歡基佬,會變得不幸哦。」
雲冉冉哭得更厲害了。
為什麼她不苟言笑的秦哥會喜歡上戴粉色髮夾的男人?
這簡直……簡直太反差萌了!
【作者有話說】
雲冉冉:你們欺負我……
不會進行配平,冉冉獨自美好,好好讀研,努力學習,走上人生巔峰,搞錢!
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謝~「鞠躬」
第14章 《不准吃兔兔》13
13.秦朗來不及抱著兔子回家裡了,他在附近開了一間酒店,用冷水給兔子洗了個澡。
蓮蓬頭噴出來的冷水澆在兔子身上,兔子身上的襯衫變得透明。
兔子的頭髮濕漉漉地耷拉著,可憐得很,嘴唇跟櫻桃似的紅艷艷的。
狹窄的浴室里充斥著一種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板栗味,又比板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遜色,摻雜一種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為了交配產生的荷爾蒙會影響到他,空氣里就像是有無數隻撩撥著他的手,每當他別過頭不去看阮可可時,就會有無數隻手來撥正他,讓他扭過頭去看兔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