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霍韬产生疑问一直到今天,时光已经流淌了几百年,但我们仍然无法对明朝初年的田地面积给出一个确切的回答,历史就是这样耐人寻味。
赋役革命“一条鞭法”始行之谜
明朝中期开始推行的“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上承唐朝“两税法”,下启清朝的“摊丁入亩”,在中国经济史上有很大影响。这一改革开始存在很大争议,是经过多年试行以后才逐步推广开来的。根据相关记载,一般认为,它在全国推行是张居正改革时期,具体时间是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但事实上,在张居正改革前,“一条鞭法”就已经开始在全国一些地方试行了。那么它最早试行于何时呢?
“一条鞭法”,原名“一条编”,有时称“条编”。它是将地税与徭役合二为一,按田亩征纳的税法,即将复杂的赋役项目编为一条,故称“一条编”,后变为“一条鞭”。又因其征银,亦称为“一条鞭征银法”。这种税制征收手续简化,将一年应收的粮税、代役金以及各种经常性摊派、杂税与土贡之类并在一起,“计亩征银”,是中国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明朝之所以产生“一条鞭法”,是由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情况变化所决定的。进入明朝中期,因为很长时间不造赋役册籍,加上一些地方豪强为了逃避赋役,又和吏胥里甲相勾结,将政府记录田地和人口数量的鱼鳞图册和黄册涂抹篡改,以至田亩与丁口户则都与实际情况不符。这样,赋役册籍就遭到破坏,特别是户口黄册被破坏,人口流亡,不负担赋役,使得赋役征收出现了混乱状况。加以连年灾荒,人民难以生存,不少人被迫离开自己的土地,辗转流亡,形成庞大的流民队伍。天顺成化(公元1457—1487年)三十年间流民多达一、二百万,国家户口大量减损。
在田赋方面,当时有田无税的现象十分严重,地主、官僚和贵族占有大量的土地,却不负担赋役,而贫民无地则要负担赋役,地方负责征税的粮长倚公挟私,避强凌弱,佃民百姓备受困扰。在徭役方面,官吏、里胥上下其手,舍大取小,避强削弱,采用种种名目剥削百姓,人民不堪其苦,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赋税收入。而同时,国家财政支出却逐年增加,以至“岁入不能充岁出之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