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的時候,我曾看上過一個男生,他長得非常好看,籃球打得極好,風靡整個學校。
有一天我做卷子做的煩了,從自習室溜出去,而他正好在操場打球。
原本我對籃球這項運動並不感興趣,只在不經意一瞥間,看到他跑著跑著忽然撩起球衣擦了擦腦門上的汗,而後隨意一甩頭。
這個充滿活力和張力的動作瞬間吸引了我。
我立刻翻出學校,從外面水果攤上買了一盒草莓,接著去操場截住他,說我喜歡你。
在此起彼伏的起哄聲中,他接過了我的草莓,並在此後的一個月中盡職盡責得扮演男朋友。
他每天接送我上學放學,在路上努力找話題,給我買小禮物,給我要好的女同學買奶茶……
可是他太閒了,我做卷子的時候他催我,我聽課的時候他發簡訊,我和朋友八卦的時候他叫我出來看電影……他聊得話題也很無聊,除了遊戲就是籃球……他還不吃辣!
交往滿一個月那天,他鄭重其事地買了條項鍊給我,還用粉色的信紙寫了封情書,洋洋灑灑地歷數這一個月來的『甜蜜』時刻,最後鄭重其事的表示要努力和我考一個大學。
但我忍無可忍地說了分手。
他就哭了。哭著說,對不起是我不好,讓你失望了!
此刻我在想,這麼多年過去了,他再想起當時的自己,是不是恨死我了?
明明錯的不是他,是我對感情太不認真,是我始亂終棄。
我摸著十四的眼淚,在腦海里一步一步地往前捋,這一次,是不是還是我的錯?
「滾!滾出貝勒府,永遠別再回來!」
沒等我捋清楚,十四抓起我扔到門外。
我的收藏……我的琴……我的錢……
我一個也沒敢要,帶著金毛,灰溜溜地滾了。
悶雷滾滾,冰涼的雨點拍在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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