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的油畫占據了房間的四角,陸有時將它們靠牆擺了起來。
其中有兩幅全家福。
一幅是荊牧的父母,一人站一人坐,看起來都十分年輕。坐著的荊牧父親手裡抱著看起來也就兩三歲的他。
另一幅是他們當年的家。構圖複雜了很多很多,在臨縣的那間小公寓裡,荊牧和他的媽媽,還有陸有時和他的爸爸,一家四口圍著桌子像是在吃年夜飯。
這是荊牧的兩個家。
陸有時看著畫裡的人,緩緩彎下腰坐在了這些物件的中央,他看到了荊牧父親留下來的手稿,看到了荊牧小時候穿的毛衣,那毛衣走線不太穩很有可能出自牧昕儀女士之手。
他的手最後落到了摞在一側的那打速寫本上,這些速寫本的封皮和陳橙交給他的那本是一樣的。
別人用文字記錄生活,荊牧就像是在用無數小稿記錄著他著麼多年的喜怒哀樂。
翻來看去,最早的落款在10年,那時候畫得潦草,幾乎沒有人物入畫。而第一個入了荊牧畫裡的人就是陸有時,是12年那場秋季運動會上他撐杆跳高的模樣。
他翻了翻日期,想起了那本荊牧送他做生日禮物的速寫本,裡頭的畫正好填補了這裡的空白。
13年到14年,幾乎每一頁畫的都是他。每一寸肌肉,每一絲表情都那樣鮮活。
陸有時不相信這些畫的主人對他不曾愛過,他拼命地往後翻。
可是這裡的東西都只到18年,再往後就沒有了。
「為什麼?」他在這些「記錄」中喃喃發問,「如果沒愛過我,會這樣用心地描摹我嗎?」
「如果不愛我了,那麼離開我之後還會把我長什麼樣記得這麼明晰嗎?」
「究竟為什麼要離開?」
一直在他身側身側安靜假寐的小獅子忽然站了起來,碰倒了那隻玻璃瓶,瓶口的塞子鬆了,一落地滾到了一旁,裡頭的東西也跟著滾落了出來。
看著那些被折成小狗模樣的摺紙,陸有時福至心靈似的,撿起其中一個,拆開了它。塑封的鉛筆屑落了下來,掉在了他的衣服上,輕得幾乎不帶重量。
他撿起那個,迎著燈光,看清了上頭他當年親手刻下的字——給荊牧牧一個大大的擁抱。然後摺紙被他鋪了平整,那裡頭有淡淡的鉛筆字跡。
——今天有點累,讓我任性一下,用掉這個擁抱。
落款是15年的10月29日。
陸有時覺得自己的眼眶一酸。
他把另外的摺紙也拆了,一個接一個。全部攤開碾平,放在了自己的掌心。
兌換券上寫——給荊牧牧做好吃的。
摺紙里寫——今天的粥不小心煮糊了,你那時候煮的粥,大概也是這個味道吧?
陪荊牧牧喝酒——冰啤酒很好喝,我想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