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湯耀文講述了一個跟他自己相關的陳年舊案。
二十五年前,他的事務所剛剛起步,資金不足,養不起太多文員,日常雜務只能靠招些工讀生來干。
瞿從光就是他當時招的一個工讀生。
當年的瞿從光只有十九歲,是鑫海大學法律系的大二學生。
在那年頭,大學生還是很值錢的,尤其是名牌大學的好專業,人人都是天之驕子般令人艷羨的存在。
瞿從光老家是農村的,家裡很窮又父母雙亡,還要拉扯一個比他年紀小的妹妹,是雞窩裡飛出的金鳳凰,全靠老家親人接濟和自己工讀的收入維持生活。
湯耀文知道了瞿從光的情況後,覺得他很不容易,於是對他特別關照,不僅工資開得體面,有時還會自掏腰包請他吃頓飯什麼的。
“……我到現在都不敢想像,他居然會……”
說到這裡,湯耀文面露痛苦之色,仿佛難以置信般,用力搖了幾下頭,“他平常幹活很認真也很賣力,脾氣也好,成績又不錯……到底為什麼要自毀前途,做出那麼……的事啊!”
與律所老闆湯耀文混熟了以後,瞿從光曾經多次到過湯耀文當時的住處,送送文件、拿拿東西什麼的。
有時候碰上湯耀文的活兒干不完了,瞿從光還會留下來幫忙,一個不小心耽擱到飯點兒,湯耀文就會招待他在家吃飯,甚至還會留宿。
湯耀文當時的女朋友,也是後來的妻子李琴也是學法律的,只是沒有工作,而是提前當了“全職太太”,在家照顧男朋友的生活起居。
李琴長得很漂亮,性格又溫柔親切,瞿從光與她碰面的次數多了,漸漸就生出了仰慕之情。
“其實我那時就注意到了……瞿從光跟阿琴說話都不敢抬頭看她……”
湯耀文嘆息道:“可我只以為他是少年慕艾,害羞得厲害而已……然後,就發生了‘那件事’……”
二十五年前,八月中旬的某一日,湯耀文照例將做不完的工作帶回家加班,彼時已要升上大三的瞿從光也來幫忙。
那天他們一直忙到晚上接近十點才忙完,湯耀文覺得時間太晚了,安排他睡在自己家裡,瞿從光也爽快地答應了。這時李琴給他們準備了夜宵,兩人配著啤酒搓了一頓之後,就各自洗漱休息了。
原本只是平靜而普通的一晚。
“沒想到……我半夜睡得迷迷糊糊,口渴渴醒了,發現阿琴不在我身邊,還聽到客廳處傳來奇怪的動靜……”
說到這裡,湯耀文的聲音帶出了明顯的顫音,顯然,雖然已過去了整整二十五年,這段記憶仍然讓他感覺痛苦而又屈辱:
“我推開門一看,就看到客廳的地毯上,瞿從光壓在阿琴身上,正……正在……”
他的聲音哽住了,許久沒能繼續說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