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小到大,刻意自清自苦,因為他的時間太珍貴,所以絕不能沾惹情愛。少慕知艾時,也不是沒有遇到過心動的女孩子,但是從操場上草草而過,沒有人嗅出那點微不足道的心跳。如若那時能克制,自律一生,小山一直覺得,自己一定會清醒終老。
情愛會讓人犯錯。
任何人都可以犯錯。
而唐小山,不可以。
豆沙會跳舞。爸爸在她很小的時候,就教會她跳舞,在沉重的逃難生涯中,父親安慰自己的唯一方式,就是在空方中抱著她無聲地旋轉。從兩歲時,她最愛說的那句話就是——爸爸不死。
那個男人笑著承諾,他事實上很少笑,但是每次跳舞時都會笑,只有那時豆沙才會體味到,爸爸在很久之前也許也是個浪漫的年輕人。
他的答案很枯燥單一,卻讓幼小惶恐的她感到安慰。
好。爸爸不死。
豆沙聽到這首曲子,卻覺命運輪轉。
她為了再見到那日一飯之恩的警察哥哥,拖著肥胖的身軀在警校附近的酒吧駐唱,掙著微薄的薪資,唱著只有她才懂的歌。
直到某天,太陽依舊燦爛的時候,她終於下了決定,留下歌,尋找舊部。
她離去了,哥哥卻來了,聽到了那首歌。
豆沙隨著小山的節奏,輕輕踩在了他的棉拖鞋上。
她掂著腳,隨著他擺動身體,臉頰卻輕輕貼在他的臉上。她說:「你想知道這首歌的歌詞嗎?」
小山搖搖頭。
豆沙跟著節奏輕輕和唱。
「她,伏在他身後,一臉的依賴,
腳踏車,很破舊,轉角慢慢拐;
她,眼帘垂下來,嘴角翹起來,
過人山,又人海,都置身事外。
小情人可能有很多事情不明白,只明白,玫瑰花買不起就不用買;
小情人,小小的情事不用去告白,
也大概,不覺得有什麼要說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