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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巡捕朴羅絲在貨輪中還找到了大量未銷毀的證據材料,這讓他興奮異常。

未銷毀的證據材料被英國領使館拍攝保存了起來,這些未銷毀的證據材料讓英方震驚的之餘,也倍感憤怒。

按照租界與袁世凱私下達成的秘密協議,袁世凱可以派人進入租界抓捕革命黨,袁世凱默認租界的擴界行為。可是這次他鬧的也太大了,已經觸到了他們英國人的底線了。

租界的外國報紙最先將證據中的來往函電公諸於世。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各件:

1月14日,趙秉鈞致應桂馨函中有:“密碼送請驗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可也”等語,外附密碼1本,上注“國務院‘應’密”。

1月25日應致趙秉鈞電:“國會盲爭,真相已得,洪(指洪述祖)回面詳。”

2月1日,洪述祖致應桂馨函:“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價值也。”

2月2日,應致趙秉鈞電:“孫、黃、黎、宋運動激烈,民黨忽主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用照輯印10萬冊,擬從橫濱發行。”

同日,洪致應桂馨函:“緊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弟(指應)須於題前經電老趙,索一數目。”

2月4日,洪致應函:“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手面呈,總統閱後頗色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進行。”

2月8日,洪致應函:“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似頗注意。”

2月12日,洪致應電:“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因智(趙秉鈞字智庵)已將應密本交來,恐程君不機密,純令兄(洪自稱)一手經理。”

3月10日,應桂馨致洪述祖電:“八厘公債,在上海指定銀行,交足六六二折,買350萬,請轉呈,當日復。”

3月13日,應桂馨致洪述祖函:“《民立》記遁初在寧之演說詞,讀之即知近來勢力及趨向所在矣。事關大局,欲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為擾亂。”

同日,洪述祖致應桂馨電:“‘川’密‘蒸’電已交財政總長核辦,債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過。毀宋酬勛,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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