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耳再次給他遞過來羊腿。
曹丕一把接過,大口大口地啃起來。
真香!
釋放天性的曹丕甚至開啟了跟木耳搶吃的模式。
木耳發現自己真搶不過這個十七歲的少年,他只是裝的溫文爾雅,力氣大體力足手腳快,跟他一比二十二歲的郭賓簡直像個老頭子。
曹丕吃得痛快,跟郭賓熟絡很多。
他也不再掩飾自己的小心思,直白地發問:「你說我該怎麼才能讓父親多看我一眼?」
這個問題……有點難回答。
而且木耳不想回答。
憑什麼害死人的曹阿瞞能夠家庭和睦父慈子孝的?
木耳萌生出一個大膽的主意。
他要把曹丕拐走,拐到曹操找不到的地方,看他急不急。
考題只說保證曹丕安全,沒說不能拐他。況且最想害曹丕的人恐怕是曹植,帶他離開許都,正好躲過曹植的暗算。
一箭雙鵰。
木耳便忽悠曹丕:「你呆在深宅大院裡,能有什麼建功立業的機會?不若到市井鄉野闖一番事業,曹公定對你刮目相看!」
作者有話要說:開啟帶只少年遊歷江湖打副本模式,故事的主題是收好多好多的小迷弟。
(謝謝彌枼小天使的營養液~)
第31章 缺愛少年曹丕(4)
被打雞血的曹丕應得飛快。
出門浪不宜用真名,木耳給他起個馬甲,曹不一。
在外稱一弟。
一弟想往譙縣去,據說那裡是他爹曹丞相發家的地方。
從許都到譙縣也就三天半路程,為免惹人耳目,全程曹丕親自揮鞭駕車。走得穩,不繞路,這叫木耳覺得少年挺靠譜。
他可能只是缺少表現的機會,又終日自我壓抑,才顯得庸碌。
十八歲之前,讓哥帶你放飛自我吧!
額,放飛得有點過頭……
終日循規蹈矩的一弟,去到譙縣頭天就在街頭跟人打架!
他聽到有妹子喊抓賊,登時橫在搶人錢袋的小混混面前不給他走,不料這些個地頭蛇還是團體作案,霎時間人群里竄出四五個蓬頭垢面的乞丐哥,將曹丕團團圍住。
乞丐團伙刀子亮出一把,要把曹丕身上的衣服和錢財扒精光。
曹丕一臉鄙夷,正眼都不瞧他們。
木耳才去買個包子回來就撞上這等緊急事件,快快捏個口哨。
木耳有點猶疑,上回在皇宮對付刺客,一不留神把人就給吹死了,這叫他有些拿不準自己到底該用什麼程度的精神力來發出幻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