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陆政策及其行动
一、扩张思潮
尽管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治优先派”将西乡隆盛等“征韩派”赶出明治政府,但他们并非反对日本向外扩张,只不过主张暂缓实施而已。“明治六年政变”的第二年,即1874年5月,日本政府借口三年前琉球船民因风漂至台湾而被当地居民杀害的事件,派军队在台湾登陆,结果遭到抗击,中国清政府也准备派军队前往参战。进退两难的日本被迫求和,大久保利通亲自来华谈判,并利用清政府急于求和的心态,以“抚恤”的名义得到50万两白银的赔偿,其结果进一步刺激了日本的对外侵略扩张野心。1879年,明治政府派军队到琉球,强制性地将1872年设置的琉球藩改为冲绳县,此举遭到清朝的强烈抗议。
明治新政府成立后,日本不断向朝鲜提出正式建交的要求,但均遭到朝鲜的拒绝,日本决定以武力相威胁。1875年9月,日本军舰云扬号闯入朝鲜西海岸的江华湾,并与朝鲜守军发生冲突,双方互有伤亡。1876年1月,日本政府派陆军中将黑田清隆为全权代表前往朝鲜,并在山口县下关港集结军队伺机而动,迫使朝鲜与之签定《日朝修好条规》,即“江华条约”。该条约规定朝鲜向日本开放港口,日本商人可自由在朝鲜从事贸易活动,日本在朝鲜境内具有领事裁判权,并可以任意测量朝鲜海岸等。这个不平等条约不仅使朝鲜开始陷入殖民地危机,也是日本走向军国主义道路的最初体现。
年11月,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大陆政策”奠基者、当时的陆军大臣山县有朋将《邻邦兵备略》一书呈奏天皇,以清朝兵多不强、受尽外侵之苦为例,强调日本必须把加强军备放在首要位置,指出“兵强则民气始可旺,始可语国民之自由,始可论国民之权利,始可保交往之对等,始可得互市之利益,而国民之劳力始可积,国民之富贵始可守”。1882年7月,朝鲜发生动乱,具有反日情绪的士兵与市民袭击了亲日官员,杀死日本军事教官,并焚烧了日本使馆。山县有朋下令召集军队,并进行全国规模的战争动员,迫使朝鲜赔偿有关损失,承认日本在其京城拥有驻兵权。1884年12月,朝鲜再次发生政变,亲日势力建立新政权,清政府出兵将其驱逐。尽管日本控制朝鲜的企图没有得逞,但在1885年4月,日本诱迫中国与之签订了《天津条约》,由此获得朝鲜发生重大事件时可派兵干预的权利,从而为日本向朝鲜半岛侵略扩张创造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