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经济的出现与崩溃除经济发展本身的原因外,还有政治经济体制上的原因。概括地说,为应付7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日本加强了本应逐渐削弱的行政机构所拥有的权限,而且随着其后经济低速增长时代的到来,以扩张性财政为基础的政府资源以及政策空间受到限制,为保护自己的权限,行政官僚寻求执政党的支持;已经逐渐熟悉决策过程的自民党,亦希望继续维持通过利益分配巩固选举地盘的方式;利益集团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利用正常的或非正常的渠道向行政官僚与执政党施加政治影响力,三者结成对经济发展具有消极影响的互利性同盟。例如泡沫经济形成之初大量资金流入股市和不动产市场进行投资甚至投机活动时,大藏省不仅没有制止这种行为,反而鼓励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扩大贷款额,甚至再三批评北海道的民间北洋银行贷款不积极。为推动“农协”系统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不动产业,在自民党国会议员的推动下,大藏省不惜与“农协”的主管部门达成保障农协系统金融机构回收贷款资金的协议,结果造成不动产和股票价格的急剧上涨,人为地推动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因此,必须对旧有的政治体制以及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二、政治改革与政界重组
年8月成立的八党派联合政权是在“政治改革”的旗号下聚集在一起的,因而很快在以选举制度改革为中心的政治改革问题上达成一致。政治改革方案最大的反对声音来自在野的自民党,因为该党要求实施对其有利的以小选区为中心的选举制度。细川首相与自民党总裁河野洋平举行最高级会谈,联合政权向自民党做出了许多让步,终于在临时国会的最后一天、即1994年1月29日,国会两院勉强通过了政治改革四法案。
政治改革四法案分别是《公职选举法修正案》、《政治资金限制法修正案》、《政党助成法案》以及《众议院议员选区划分审议会设置法案》。《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就公职选举法中有关众议院议员的选举部分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为:将过去的中选区制改为小选区比例代表区并立制;众议院议员的定额从为500名,其中300名来自小选区,200名来自比例代表区;全国划为300个小选区和11个比例代表区。小选区选举一名议员,比例代表区选举数量不等的复数议员;在小选区的候选人应由“拥有5名以上国会议员”或“在最近一次国政选举中得票率为2%以上”的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提名,未具备上述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个人名义参加竞选;在比例代表区方面,提出候选人名簿的组织除符合上述条件的政党或政治团体外,在该比例代表区内拥有议员定额20%以上候选人的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亦可提出候选人名簿。小选区和比例代表区可以重复推荐同一个候选人;选民在选举众议院议员时,要同时投两张选票,一张投给小选区的某个候选人,另外一张投给比例代表区的某个政党。选票上分别印有候选人或政党的名字,画圈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