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自歌每日得给润玉准备三顿菜粥,米是叶自歌特意去买的新米,菜则不能是集市上买来的,需得是在这山顶栽种的鲜蔬,哪怕山上如今只剩下萝卜白菜和一些菌菇。晚上润玉直接占了叶自歌的屋子,叶自歌只能跑女儿的屋子里打地铺。平日里翻看叶自歌的藏书,更是没有半分客气。
此时天气已近深秋,夜晚山上更是寒凉,叶自歌不得不下午去趟附近的城镇,添床被褥和一些杂物。易市正月初一开市,正月初七闭市,距现在恰好三个月,想来润玉是要住到易市开市,和他一起去看看。
润玉神思飘远,直到叶天云把一碗菜粥端到润玉面前的桌上,才回过神轻声道谢,转头向正把红烧肉从锅里铲出来的叶自歌,微微一笑,道:“下午我要去交川镇,听天云说你也要去买些东西,一起去吧。”
这话外之意分明就是要叶自歌御剑送他去交川镇。叶自歌把肉碗放到桌上,摸了摸叶天云的脑袋,吩咐她去盛饭,不解道:“交川镇距此不下二百里,你若要买什么,去最近的石安城也是一样的。”
“我不是要买什么,是我有东西落在了交川镇,我灵力不济,只能劳烦叶兄了。”润玉说得客气,却根本没给叶自歌拒绝的余地,说完就端起碗,优雅地喝起了粥,举手投足,端得仪态万千。
叶自歌皱了皱眉,点头应下。此时叶天云盛好米饭,见润玉要去,问道:“爹爹,我也想跟着去,我御剑术练得差不多了,你带着他,我自己御剑,可以吗?”
平日叶自歌采买并不会带上叶天云,留她一人在山上看书练武,集市热闹,又多玩物小吃,叶天云难免向往。无论叶自歌教得叶天云多么独立,说到底还是一个垂髫小儿,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不等叶自歌拒绝,润玉咽下口中的菜粥后,摸了摸叶天云丱发上的小团子,代叶自歌应道:“可以。”
“……”叶自歌看了眼笑得温柔的润玉,对上女儿满是期待的双瞳,只能再次点了点头,“带你去可以,不能乱跑。”
“嗯嗯,我知道的。”叶天云咧开嘴开心地笑了起来,眼中是纯然的快乐。润玉被这笑容晃了神,许久才压下心中汹涌的情绪,强作镇定地继续喝粥。
像这样天然纯净的笑容,他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了,恍惚间,润玉又忆起了未吐陨丹时候的锦觅,那般天真善良,活波开朗,让人想把全天下最美好的事物捧到她面前,舍不得让她受到一丁点伤害。
润玉一生孤寂苦寒,尝遍万般苦痛,这样纯然的快乐和幸福,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终润玉一生,也不过是想留住一份美好陪在身侧,让他不至于那么苦,那么痛,可惜大度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份执念,对他而言终究还是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