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有這樣的思想主線且恪守不渝,胡適一生的為人行事,常常受到時人與當局的非議與非難。北洋政府時期,他主張過好人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不久,他發表《人權與約法》,挑起人權論戰,矛頭直指國民黨政府的立國之本。“九一八”事變後,全國人民抗戰激情高漲,他參與“低調俱樂部”,主張暫時的妥協退讓,增加國力以爭取最後的勝利。這些,在常人看來,都是不合時宜的,胡適卻坦然地去做了,無怨無悔,也無憂無慮。
胡適的這種超越時代局限,堅持自己獨立思考、獨立行事的精神,在新文化運動初期,就有突出的表現。對此,J.B.格里德是很欣賞的:
文學革命從其發端就是更廣闊範圍的思想改革運動的工具,也是一股用它的諾言波及甚廣以至很快就以“新文化運動”聞名的變革潮流的工具。對於胡適來說,這些年中,他對白話始終保持著最大的熱情,但是他所關切的事情遠非是使書面語言恢復活力……在他論述文學革命的觀點中,已經清楚地表現出了他探討這些引起廣泛問題的某些特點。當別人是武斷的時候,胡適總是保持著暫時性、嘗試性的觀點。當別人號召的革命是對過去的否定時,胡適總是盡力把它視作通向未來的一個過渡階段。當別人把革命說成是一次突發的毀滅性的劇變時,胡適總是在更緩慢、更少破壞性的進化過程的前後聯繫上來思考它,而且,他一直保持著這樣的信心:只要引導得當,這種“有意識的進化”將會實現它希望的目標。
這些使胡適的思想具有了其本身特色的永久性的理性和氣質特徵,一方面不是總與他的朋友們的觀點相一致的,另一方面與他的時代特徵也不是常常和諧的。(《胡適與中國的文藝復興》第97—98頁)
給社會一點清涼作用(1)
一九二一年八月三十日上午,胡適和高夢旦一起去滄州旅館看望趙元任夫婦,出來已十二點多了,高夢旦邀胡適去消夏別墅吃飯談天。不知怎樣話題一轉,談起了胡適的婚事,高說,據他所知,許多舊人都恭維胡適不背棄舊婚約,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所以敬重胡適,這也是一個條件。胡適自然知道,這是因為他的夫人江冬秀沒有文化,又是小腳,他留美前與之訂婚,回來後仍按約結婚不曾嫌棄。此時距胡適結婚不過四年,留美博士娶小腳太太還是人們常常提起的話題。聽了高夢旦的話,胡適反問:
“這一件事有什麼難能可貴之處?”
“這是一件大犧牲。”高說。
胡適聽了說:“我平生做事,沒有一件比這件事最討便宜的了,有什麼大犧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