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高逸澤的微信,她開心壞了,立刻回復了一個好,然後偷笑的表情。
表示自己在開會,一定準時下班,在公司門口等他來。
很快的,主管就查到了張佳佳號碼的話單,然後打出來,遞給了高逸澤。
「警官,機主是名叫張佳佳的女士,這是她一天的話單,但是我幫您查了4號早上七點半左右的那個號碼,是匿名號碼,就是沒有登記過信息的,所以查不到是什麼。」
高逸澤點點頭,看著A4紙上的號碼,不多,但是在七點半的時候通話了大概十分鐘的樣子,還有這個匿名的號碼,在十一點四十的時候又打給了張佳佳一次,並且在十一點五十的時候,張佳佳也打回過去了一次。
估計是兩個人約好了見面,所以電話又聯繫了兩次吧。
「好的,謝謝您的配合。」
高逸澤拿著列印好的東西離開了營業廳,然後又朝著警局去了。
可是車子剛開到一半的時候,突然竄出來的了一個人,他穿的破破爛爛,蓬頭垢面的,手裡卻拿著一個小錢包,上面還有卡通圖案,看上去和這個男人格格不入的。
倒像是女小女孩的東西。
男人驚慌失措的看了一眼高逸澤的車子之後,然後朝著另一邊跑了過去。
高逸澤著急回局裡,也沒多想什麼,鬆開剎車,正準備將車子開出去的時候,又突然竄出了一個人。
他又是立刻急剎車。
「你站住……還我錢包……」
一個女孩子,扎著馬尾辮,背著雙肩包,穿著白色的帶帽衛衣,下面是一條牛仔褲,腳下是一雙小白鞋。
只見這個女孩子雙手抵住雙膝,氣喘吁吁的喊著。
高逸澤覺得女孩子背上的那個包有點眼熟。
帶著兩個米老鼠的耳朵,是不是以前和劉敏一起買過?
高逸澤拉上手閘,然後下了車。
「你沒事吧?」
「快幫我,抓住那個乞丐,他偷了我的東西。」
女孩子說完,立刻伸手推了一下高逸澤,然後示意他去給自己追賊。
高逸澤看了一眼已經跑出去很遠的那個乞丐,然後微微的嘆了一口氣。
「等著。」
他立刻上車,鬆開手扎,腳下油門一踩,車子立刻就朝著乞丐追了出去,一瞬間的事情,車子就停在了乞丐的面前。
「啊……」
他嚇得摔倒在了地上。
高逸澤下車,拿出自己口袋裡的手銬,將他給拷了起來,然後將錢包拿了起來。
下意識的打開來看一下有沒有少什麼,卻發現了,錢包裡面,放著一張小照片。
照片上是兩個女孩子,其中一個他怎麼會不認識呢,雖然過去了很久,但是,那上面的人不就是劉敏嗎?
「啊……你開那麼快,終於把你給抓到了。」小女孩對著乞丐狠狠的瞪了一眼,然後看向了高逸澤。
「謝謝你啊。」她伸手,示意要拿回自己的錢包。
高逸澤扒開錢包又看了一眼:「你這個錢包里一分錢也沒有,犯得著這麼追嗎?」
「你不懂,不是錢的問題,這上面有照片,怎麼好隨便丟了呢。」小女孩如獲珍寶的將錢包給放進了自己的雙肩包里。
「你和劉敏是什麼關係?」
高逸澤立刻問道。
小女孩聽見劉敏的名字,有些詫異。
「你認識我姐啊?」小女孩立刻臉上露出了欣喜。
「你是……劉沐晨?」
劉沐晨,劉敏同母異父的妹妹,剛好劉敏的繼父也姓劉,而且他們的感情也都不錯,大家都以為是一家人。
劉沐晨今年22歲,應該是在上老家上大學的吧,怎麼會跑來S市呢?
雖然沒有見過,但是聽劉敏說起過。
「你還認識我?你是我姐姐什麼人啊?」劉沐晨有些驚訝,但是隨後好像明白了一樣,指著高逸澤,點了點頭。
「奧……你是姐夫對不對?手銬?對對對對,你是警察來著。」
劉沐晨看了一眼那個乞丐手上的手銬,終於明白了。
「你不在上課,來這裡幹什麼?你姐知道嗎?」高逸澤看著面前的小丫頭。
「她不知道,我放假啊,學校的電路老化,要停課一周,我就想來看看姐姐,沒想到遇到了小偷。」劉沐晨對高逸澤露出了欣賞的眼神。
「你姐姐在上班,我先送你回去她家裡吧,你自己進去,等著她下班,或者一會兒給她打個電話,但是現在別打,她在開會。」
高逸澤坐進了車裡,示意劉沐晨也坐進來。
「謝謝姐夫。」
「真是太好了,省了車錢。」劉沐晨開心的在高逸澤的奧迪車裡東看看西看看。
高逸澤給韓泠悅打去了電話——
「餵。」
「話單已經拿到了,但是我在回來的路上遇見了劉敏的妹妹,先送她回去,再來局裡。」高逸澤撇了一眼副駕駛,好奇寶寶一樣的劉沐晨。
劉敏的事情韓泠悅也是知道的。
韓泠悅立刻給他回覆:「奧,這樣,她不是在老家,怎麼一個人來了S市,要不你送完劉沐晨就不要來局裡了,話單拍個照片給我就好了。和劉敏好好聚聚吧,總不能和單身的人一樣吧。」
「省的以後老婆跑了,我可不會看上你的。」
「謝謝啊,你管好你自己吧,單身教授……」
高逸澤撇撇嘴,然後和韓泠悅掛了電話,將話單拍給她看了,還將那個可疑的號碼給圈了出來。
又將之前自己的猜測發成文字給韓泠悅了——
這個匿名的號碼,在十一點四十的時候又打給了張佳佳一次,並且在十一點五十的時候,張佳佳也打回過去了一次。我覺得應該是兩個人約好了見面,所以電話又聯繫了兩次。這個人肯定就是兇手了。不然不會用匿名的號碼,他很聰明。
好了,我知道了,你安心去找劉敏吧,有事兒我聯繫你。
韓泠悅又回復了一下,然後將手機遞給了晏寒笙。
現在已經是下午的四點多了,沒過多久,就要到下班的時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