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啊,之前聽聞你要來章丘任職,我可是非常驚喜啊。只是左等右等,等了這麼久才到。」說著,他指了指羅四,「這是怎麼回事啊?」
杜如晦簡單的說了下,意思是羅四衝撞上官。
「誤會,都是誤會。這廝是我們縣衙壯班班頭,另外也是長白鄉團校尉,還是縣郡兵營的鉤鐮槍隊頭,上次平亂剿匪,也是著實立了不少功勞的。對了,你還是先前代縣尉的羅成四兄。」
張儀臣把羅四的身份說明了下,還有意替羅四開脫。
「哦,是嗎?」結果杜如晦卻似沒聽懂,只是不理。
「克明兄抽這廝幾鞭子也就算了吧。」張儀臣又道。
不管羅成如何拒絕他許親好意,畢竟張儀臣也是把羅家兄弟視做自己班底的。
「使君,我今日新來乍到,斗膽提一個要求。」
「你說。」
「這羅四為人狂妄,下官覺得他並不適合擔任壯班班頭一職,我請求使君同意下官將此人革去壯班班頭一職!」杜如晦提出了一個讓張儀臣有些頭痛的要求。
答應嘛,為難。
不答應嘛,同樣為難。
一邊是自己的班底部下,一邊又是新來搭班子的同僚。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克兄何不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實這羅四平時為人粗鄙了些,但本事還是有的,之前平亂剿匪也確實立了大功。」
杜如晦卻不肯給這面子。
「既然羅四有這平賊剿匪的本事,那我覺得他可以留在郡兵營那邊,衙門壯班這裡不適合他。」
話到這個地步,就是不肯妥協了。
張儀臣也不能為了一個班頭而得罪新來的縣尉,尤其這縣尉還是京兆杜氏嫡子,當朝工部尚書之孫。
於是乎,三言兩語之間。
羅四就被革去了壯班班頭一職,待抽滿了二十鞭之後,才被杜如晦下令放下來,然後把他趕出了衙門。
張儀臣心裡不滿,卻又有些無奈。
在這章丘縣,雖說張儀臣這個縣令是主官,可縣令與縣尉的關係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從中央到地方,隋朝按其權限和職責範圍區把官職分為四等,即長官、通判官、判官和勾檢官。
長官即正印之官,比如在章丘,縣令就是長官。
通判官即審核並擬判之法官,判官即為審判官,勾檢是檢請官,這就是四等官制。
具體點來說,在一個縣裡,縣令為長官,須躬親獄訟。縣丞為通判官,佐縣令掌獄訟,縣尉為判官,親理庶務、分判眾曹。主簿、錄事為勾檢官,主簿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糾正非違,錄事掌受事發辰,檢勾稽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