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论看起来的确是一点儿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任何人,包括孩子,只要智力一般正常又关心世界是怎么回事、存在是怎么回事,都能够发现事物的这个普遍特征,可以说,这就是事物的一个普遍必然规律。
在我旷日持久地、不顾一切也不惜一切的紧张的思考中,我老早就特别地想到了,假定宇宙只是一个事物,它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而存在、绝对不依赖他者而是自己依赖自己,那这个事物谁也不可能认识。因为没有谁可能知道它的大小、轻重、长短、运行的速度,等等。为什么呢?因为大小、轻重、长短、快慢等等,都必须通过比较才能确定,大永远是相对小的东西的大,轻永远是相对重的东西的轻,长永远是相对短的长,快永远是相对慢的快,没有绝对的大小、轻重、长短、快慢,和这东西比较的东西是长的,和另一东西比较它就可能是短的,比这个为大的,比那个就可能为小了,五斤重的东西比三斤重的东西重,却比八斤重的东西轻,如此等等,而如果宇宙是作为单一的、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而存在的事物,我们拿它和谁比较呢?无比较我们就无法知道它的大小、轻重、长短、运行的速度,等等,无法知道这些就无法知道它的任何特征,或者说,它就是完全无特征无性质的,它对于我们就是“虚无”。
我甚至于还想到了,如果宇宙是单一的、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而存在的,我们是不是把它“里面”的所有事物全都认识了就算认识了它呢?不可能。我们就算把它“里面”的所有事物都认识完了,我们对它还是一无所知,它对于我们还是“虚无”和绝对的奥秘。
总之,我相信,假定宇宙只是一个单一的事物,它绝对自己通过自己而存在,我们就绝对不可能认识它,谁也不可能认识它,就算上帝存在,上帝也不可能认识它,因为,我们绝对无法知道它的大小、轻重、长短、快慢等等,一样也不可能知道,而这也就是说,不可能看到它的模样、听到它的声音、闻到它的气味,不可能对它说出一个字来,它对我们来说只可能是“虚无”。
不过,如果说我这些个结论和爹所说的那套哲学中类似的结论是类似的甚至于完全相同的话,就得说,当初,当我得出这些个结论后,我根据它继续得出的另外的结论可能就和爹那套哲学不相同了。
到了这一步,我继续思考而得出结论是这样的:并无事物本身的真实存在。那它本身就是真实存在的存在,它就应该是绝对自己通过自己、绝对自己依赖自己而存在的存在,显然,没有事物是这样的存在,也不可能有事物是这样的存在,所以,任何事物都没有它本身的存在,没有它本身的真实性。事物是没有“本身”的、没有“自身”的,而无“本身”、“自身”就不能说是真实的,不能说它存在和说它是存在本身。
我这个结论其实也和爹给讲我的类似的道理——他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必然真理——并没有不同。爹也说事物,包括人,没有哪一个能说它是真实的,或者说它们都最多有相对的真实性,但是,物质却是绝对的真实。我和爹不同的是,我经过深入的思考,最后我相信,也没有物质的绝对真实性。甚至于得说,根本就没有物质,只“有”具有相对真实性的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