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是挺麻烦。”
“再看吧,听上去还好。”
“他什么时候到?”
“取决于打电话时他的位置。旧金山到这里开车6小时,我估计最早10点钟。”
“如果需要改天去埃米尔,我没问题。”
“不要改天。尼克是大人了,他到了,可以自己拿钥匙开门,自己进房。我会在前台给他留言。”
“还有一个办法。要不我去你住的酒店吧,我们可以叫送餐服务。保证他到时你一定在。”
“也行,你定吧。”
“我们改天再出去吃。”
“你真的不介意吗?”
“一点也不,”我说。
“好极了,一会儿见。”
我挂上电话,穿好外套,背上皮包,抓起车钥匙,直到踏出门的那一刻,才发现外面又黑又冷。去他的酒店绝对是馊主意,我很累,真的不想开车跑那么远。我停下脚步,如果现在打电话取消约会,会不会显得很没诚意?我和他待了几乎整整一天,很想留点时间给自己。我真不该出那个主意!我应该顺水推舟,取消约会,给他自由。既然已经出了门,干脆还是上车吧。我坐进车里,继续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发动了野马,开了出去。我只喝一杯葡萄酒,简单吃点东西,然后就回家。目前的情况,尼克比我更需要他的爸爸。
迪斯打开房门,他换了一条牛仔裤,一件有领衬衣,外套黑色开司米毛衣。头发还未擦干,我闻到香皂和须后水的味道。他帮我脱下外套,扔到扶手椅上。香槟已经点好了,正安静地靠在结着冷霜的银制冰桶里。他拿起香槟,在瓶塞处盖上一块布,徒手取下瓶塞,然后举起一只香槟杯。这是他特有的方式,询问能否为我倒一杯。
“当然司‘以。”
这房间比我家还大,不奇怪,是我家太小了,所以才适合我住。蓬松洁白的羽绒被像厚厚的积雪覆盖在特大号双人床上,占据了这里的大部分空间。床架顶上镶着奢华的铸铁皇冠。墙壁漆成奶油黄,波斯地毯被洗褪了色,只剩浅浅的一层绿色。墙角有一个用真柴火的壁炉,散发着微弱的热气,从我站的地方几乎觉察不到。古色古香的家具可能是真古董,也可能不是。
迪斯递给我香槟杯,我浅尝一口,体味着舌尖上的惊喜。我不常喝香槟,要喝也不是高档货,基本相当于口感粗糙的开胃酒。这杯香槟醇和细腻,我的唇间仿佛有阳光照耀,有蝴蝶飞舞。迪斯也为自己倒了一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