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蘇南自然是沒有異議。說起來這個契約並不像小說中講的那般霸道,契約的主要用途在於讓巫士和巫獸之間直接勾通,阿蘇南不用契約也能夠勾通,對其他巫士來說非常重要的一點於他卻無甚意義。所以作為主人,他得到的好處僅只兩個:一是不需要哨子就可以直接召喚鳳官兒,前提是鳳官兒在他的召喚範圍以內;另外就是可以借用鳳官兒的眼睛察看四周,不過目前來說,也是必須要得到鳳官兒的配合才成。
今天一大早阿蘇南召喚鳳官兒,鳳官兒即刻就應了,但應了卻不見鳥影,磨磨蹭蹭好一陣才姍姍來遲,來了之後還嘰嘰喳喳提條件,說是不想呆鳳街,去了烏衣寨它就不要回來了,要一直留在後巫夷。
阿蘇南馬上轉頭問伊落要鳥——鳳官兒雖然跟他簽了契約,但從律法上來說,還是伊家的鳥!
伊落自是滿口答應,他正在擔心阿蘇南的安全問題,有了鳳官兒這隻霸王鳥可就放心多了。
不過阿蘇南總覺著這事兒透著古怪:這才回來幾天啊?剛一回來馬上就鬧著要往外面跑?還不想再回來了!不正常,太不正常……不過他熟知鳳官兒的中二脾性,這種事不能問,問了它也不會講,問急了還會胡說八道,結果更糟。
跟伊落和墨寶道別之後,阿蘇南就乘坐自己的「專機」出發了,本以為要不了多久即可追上阿爸阿媽,誰知道半道上鳳官兒又出么蛾子了。
因為出發時間延遲,阿蘇南又沒帶吃食,不得不中途竭腳。一人一鳥竭在西河灣,阿蘇南找了家食坊要了一碗麵條,鳳官兒不知所蹤,吃完面足足等了兩個鐘點,這傢伙才露面,說姍姍來遲都是客氣,簡直就是嚴重遲到,都趕曠工了。氣的阿蘇南好一通數落,這傢伙態度賊好,一聲不吭,悶頭趕路,一副虛心接受訓導的樣子。
這樣一耽擱,找到阿爸阿媽的時候,已經是半下午了。
淺山地帶夾在兩個壩子之間,長逾八百里,一半是丘陵,另外一半也不高,最高峰僅止兩千六百米,用巫夷的標準是名符其實的「淺山」。發源於後巫夷的大鄔木葉河,流經壠關壩子之後進入淺山地帶,河面一下子窄了一半,河水又深又急,加之河中礁石林立,尋常木船無法通行,巫士可以高來高去,而普通人,就只有一步一步走過去了。
好在淺山地帶能夠作為農田的土地幾乎都被開墾殆盡,當中還夾雜著好些個巫藥園子,山林遠不及後巫夷密實,車馬道上更是行人稀疏,從鳳官兒背上看下去,一目了然。
阿蘇南很快找到阿爸他們,落地後自是一番驚喜,聽說距離下一個落腳點還有一段路程,他也沒功夫敘閒話,想著能省一步是一步,即刻就要帶著阿媽阿朵先行一步,誰成想……
鳳、官、兒、不、干!
「我又不是馬車,我不要帶別人!」
「鳳官兒,她不是別人,她是我、阿、媽!」
「你阿媽也不帶,我只帶巫士。」
「呵,我是巫士?」
「你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