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彬遲疑了片刻,安靜下來。
兩個人「唰唰唰」地在紙上填著,幾乎沒遇到什麼阻礙。宿秀麗甚至感覺,這是他們結婚十幾年以來溝通最暢快的一次。
「房子,你住吧,我可以回我媽那住。」
「好。」
「車還是我開著吧,反正它也挺老的了。你考出駕證想開的話,再買個小點的,兩廂的就行,市區開方便。」
「好。」
「存款,就一人一半吧。反正之前都是用你的名字存的,相當於你給我開一大筆工資過來了。」陳大彬甚至頗有風度地開了個玩笑。
「我不用拿這麼多。你日常經營也需要流動資金,我留30%就行。」宿秀麗也表現得格外大度。
兩個人通過友好協商一步步地來到了離婚協議的最後一頁——「子女」。
「『婚後生育子女一名,姓名陳茉,出生日期2007年……一方探視,一方協助。』」讀到這一條時,陳大彬的聲音不由自主地變大了。他反覆把這條讀了幾遍。
「以後我見茉茉,就只能算探視了?」陳大彬很勉強地笑著問。
宿秀麗點了點頭,算是默認了。
「這個詞我不喜歡。」陳大彬停了下筆,抱起胳膊,嘖嘖地直搖頭,「哎,探視,你看看這個詞,這個詞用得不好。我的女兒,從小到大,養到十六歲了,以後還不能說見就見了、還得『探視』?什麼人才需要探視吶?坐監獄的人、住院的人!我親生的女兒,我以後還不能天天見著啦?」
「你小聲點!這麼多人呢,這就是個模板,都這麼寫!」宿秀麗有些不悅了,她抬起頭想數落陳大彬兩句,卻看到他的臉漲得紅紅的。
「為什麼要用這個詞啊?我不喜歡!你看看其他離婚的,要麼是出軌了,要麼是家暴,要麼是什麼別的見鬼的事。我又沒做錯什麼,我怎麼就得『探視』自己的親生孩子了?」陳大彬把筆往桌子上一丟,「我不喜歡這個詞。這個詞用得不合理。我不填了,我得找剛才那個辦事員反映一下情況。這個模板是什麼東西嘛,一點都不謹慎。」
宿秀麗根本拉不住他。
他分開排隊的人群,在一聲聲「你怎麼插隊呢!來這都是急著離婚的,你以為就你急嗎?」的質問中,衝到櫃檯前。
「你們這個協議模板不行,不合適。親生父母看孩子,不能用『探視』這個詞。這不合理。勞駕您向上反映一下,換個模板。到時我們再來填。」
「嘁,不想離就直說,別找人家的茬呀。」後面被他擠出隊伍的人嘲諷說道。
陳大彬回頭懟了幾句,「誰不想離?誰不想離誰孫子!我就是覺得這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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