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妻妾外,他也有些收用過的丫環家伎,自然也有她們生下的兒女。
崔家的庶女,那也是高貴的,不可能隨便嫁給別人為妾。但若是說把崔家婢生的送給李逍為妾,倒也還說的過去。
“只是這李逍極得聖寵,小人幸進,若是以婢生女許他為妾,怕是他未必高興。”
王氏道,“就算是婢生女,那也是我崔氏婢生女,是崔郎君你的婢生女,他李逍一介無根無底的田舍漢暴發戶,如今有機會跟我崔氏結姻,高興還當來不及呢,哪有他挑三揀四的資格?就算是把婢生女許他為妾,他也少不得要陪門財的,到時就讓他拿一百萬陪門財,再把那印刷術給我們崔家就是。”
陪門財,這是五姓七宗特有的一樣規則,因改朝換代,一些本來處於統治地位的高門士族家道中落,變得窮困潦倒。因時勢所迫,他們不得不“紓尊降貴”,通過與出身“寒門”的富戶通婚來獲取巨額錢財。有個專有名詞叫“陪門財”,說白了,就是庶族卑姓要想與高門望族結親,需要為其身份地位的懸殊而向高門支付“經濟補償”,這種情形在當時很盛行。
山東的高門世家“自矜門第”,認為自己家族的門第高貴,對於想與之通婚的門望沒有他們高的聯姻對方,要求多給他們家族“陪門財”才肯通婚,“婚姻多責資財”——即便當時朝中重臣如魏徵、房玄齡等都熱衷與高門世家通婚以給自己家族長臉——沒有大筆錢財陪嫁,高門世家堅決不與寒門庶族通婚,即便家族中滿是大齡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顧。
這股歪風邪氣曾讓太宗李世民也惱火萬分,甚至還特別下了詔書,“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勿得受陪門財。”能讓皇帝以國家文件的形式來規定嫁娶不能多收錢財,可見當時的風氣到了什麼程度。
但就算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其實也難以左右民間的婚姻,禁陪門財的效果並不理想。
朝廷不允許公開收受高昂陪門財,但高門望族卻悄悄的嫁娶。而另一方面,那些沒有門當戶對的人家,沒陪門財又不肯嫁,導致自己的兒女年齡大了,成為大齡剩男剩女,但也不肯為之嫁娶。
尤其是不肯輕易嫁女,弄的關東五姓七家好多老姑娘嫁不出去。
第261章 什麼玩意
其實陪門財的問題,除了錢外,還有個重要的面子問題。那些高門士族覺得自家名望高,讓他們跟名望低的家族通婚,認為是很件面子的事情。
當然,如許州崔氏這樣的家族,其實嫁娶還是比較容易的。放州崔氏不但家族名望高,而且他們家族也是在新朝混的較好的,正所謂越條件好的越容易找對象。
真正難的是那些門望不是很高,或者只是一些名門的分支,而且還是早就衰弱的分支,他們除了個名望就什麼也不剩下了,於是便私下藉此要求陪門財,其實就是賣女兒。
崔家不存在賣女兒,不需要。
但若是把一個崔家婢生女許給李逍為妾,王氏覺得這是一個抬高藍溪李家的機會。畢竟什麼藍溪李家,以前不過是個鄉下小地主而已。
哪來什麼名望呢,可若是跟崔氏聯姻,哪怕只是納崔氏一個婢生女,那也是讓李家沾光啊。
李家沾他們的崔家的光,給千把貫錢,再送個印刷技術又怎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