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將自己之所愛推及所不愛。但這種“居仁”“推恩”必須“由義”,所以它說:
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於民,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
而愛物。(同上)
又說:
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
(同上)
這樣,“居仁”“由義”,仁愛儘管還是仁愛,但對不同的人,就有厚薄之別、
先後之分了。
孟子承認愛有等差,但他更強調由己及人。在他看來,親親孝悌只是仁的擴充
過程的開端,不親親而愛人固然是不“由義”,但僅親親而不愛人則更為不義。親
親而愛人就是將親親之心推及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三上》)。
孟子所謂禮,其作用在於對仁義進行節制和文飾,既不讓仁義失之無度,也不
讓它們失之於質實粗野。孟子主張以禮待人,循禮而行,但他認為禮節儀式同仁相
比,則是次要的。禮是仁義的外化和形式化,它受制於仁義,產生於仁義。
為了正確認識仁義原則並保證仁義的實踐,孟子又提出“智”的範疇。他說:
智之實,知斯二者(仁、義)弗去是也。(《孟子·離婁上》)
所謂“知斯二者”,就是對仁、義能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由“知”而“弗去”,
就是在正確認識理解的基礎上自覺地堅持仁與義的原則,執著地踐履仁義道德。
孟子將人們的社會關係概括為五倫,並為它們規定了具體的道德規範。他說:
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
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
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倫即倫次,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五倫”即五種人倫。它們是父子、君臣、
夫婦、長幼,朋友五種基本的社會關係或倫理關係。孟子認為這五種不同的社會關
系都應有不同的道德規範和原則,父子關係要以親親為原則,君臣上下關係要以義
為原則,夫婦男女關係要以有差別、有區別的和諧為原則,長幼關係要以尊老養老
為原則,朋友關係要以信實為原則。“五倫”這五種道德原則是以區別人獸為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