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具”;這種“質”和“具”,既是“塗之人”都有的,具有普遍性,又是一種
天生的本能。因此,天疑應屬於所謂人性的內容。《解蔽》篇說: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凡以知”就是“皆有可以知”,荀子稱之為“人之性也”。因此,將這裡的
“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歸入荀子的人性範圍之內,是完全應該的。這種“凡
以和”的人性,這種“所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是不是惡的呢?荀子並沒有說,
而且一再強調這種“可以知”、“可以能”的對象是“仁義法正”,可見這種“人
之性”絕對不會是惡的。
這種知的人性,荀子既然沒有肯定其為惡,那麼,它是否為善呢?荀子並沒有
如此說。所謂“可以知”、“可以為禹”,是指人有一種向善的可能性,而並非指
人性中天然就具有一種現實性的善。它只是“可以知”、“可以能”,而不是必然
“知”、“必然能”。這種“知之質”、“能之具”既存在著“知仁義法正”、
“能仁義法正”的可能性,也存在“知”別的什麼、“能”別的什麼的可能性。這
種“質”、“具”就像一張白紙一樣,既可施之於朱,也可加之以墨。所以,視荀
子的知性說為性善說,是完全錯誤的。由此可見,荀子的人性概念是一個多層次的
意義結構,它的最一般的意義是指人生而具有的本能;它的第二層意義是二元的,
由惡的情慾之性和無所謂善惡的的知能之性組成。[注]
強調人性惡的一面是葡子人性論的特點,但荀子人性學說中最有價值的是他
“他性起偽”的人性改造論。荀子認為“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
(《荀子·儒效》),“化”就是改造人性。他說:
凡人之性者,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
一也。(《荀子·性惡》)
具體說,無論堯、舜、桀、跖,還是君子、小人他們的本性都有“好榮惡辱,
好利惡害”,即惡的一面。但是,“聖人之所以異過眾者,偽也”。這種“偽”,
就是“化性”,即通過後天的努力改變其本性中惡的一面。對性,是順、是縱,還
是化、偽,這是聖人之所以成為聖人,小人之所以成為小人的關鍵所在。所以,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