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知不慧”,“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光
也。”豈不是十分荒誕的麼?可見,“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同前)“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祭意》),那麼,世間的鬼神現象又是
怎麼回事呢?他用生理常識解釋說:“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思念
存想之所致也。”人們見鬼不過是精神專注的一種幻覺。致於重病垂危之人見鬼,
則是“畏懼存想”的“目之虛見”(《訂鬼》),根本不是實有其鬼。
基於對人死無知和死不為鬼的認識,王充對當世的厚葬、淫祀之風也作了抨擊。
首先,王充主張薄葬。認為“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葬”,“破家盡業,以充死棺;
殺人殉葬,以快生意”(《薄葬》)的行為,完全是荒唐的!那麼,孔子面對鬼神
問題為何避而不談,對喪祭之事不加制止呢?王充認為,此乃“聖人懼開不孝之源,
故不明人死無知之實”(同前)。對於祭祀,王充亦明確指出:“百把無鬼,死人
無知”,“祭之無福,不祀無禍。”(《譏日》)那麼何以要祭祀呢?王充揭露說:
帝王祭天祀地,是因為王者父天母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祭意》)。致於天地以下的祭把,則多出於報功和報恩的考慮,並不是實有其
福,真有其禍(《祀義》)。
推而廣之,諸如卜筮禁忌,也不過是從中表達某種命意而已。譬如占卜,“從
之未必有福,違之未必有禍”,但是“《書》列七卜,《易》載八卦”,其原因乃
“聖人舉事,先定於義。義已定立,決以卜筮,示不專己,明與鬼神同意共指,欲
令眾下信用不疑。”(《卜筮》)這與孔子“不占”之義,《易傳》“神道設教”
之理,上下吻合,不爽毫釐。世間無超人之神,死後無獨存之鬼,一切迷信活動都
於事無補,人之福禍,繫於人身。他總結說:“夫論解除(消災),解除無益;論
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視無力。意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
《解除》)
此外,王充還繼承和發展了先秦儒家的天命說和人性說。孔子認為在人事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