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娶違禮則譏之,這是“興常典”。至於“非常之事,典禮所不及,則裁之聖心,
以定褒貶,所以窮精理也。精理者非權無以及之。”因為《春秋》之作,目的在於
救世,即“尊王室,正陵僭,舉三綱,提五常,彰善癉惡”,也就是通過“例”、
“體”而寓褒貶。他說:“故褒貶之指在乎例,綴敘之意在乎體”“知其體,推其
例,觀其大意,然後可以議之耳。”可知趙匡比啖助更強調“褒貶”[注]。
其次,啖助等人在提出了自己理解的《春秋》宗旨後,就對“三傳”進行嚴厲
的批評。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對三傳並不完全否定。雖然用了比較尖刻的言詞大
肆批評,但還是有所肯定的。他們認為,古人對《春秋》的解說,本來都是口口相
傳,自漢以後才有章句,著於竹帛。關於《左傳》,他們認為它博採當時文籍,敘
事尤其詳備,能使百代之下詳知春秋歷史本末,通過它的敘事去探求《春秋》經文
的意旨。何況它“論大義得其本源,解三數條大義亦以原情為說,欲令後人推此以
及餘事”,因此“比餘二傳,其功最高”。在這裡啖助等人並沒有完全抹殺《左傳》
敘事詳贍的功勞,甚至認為它比公、谷二傳對《春秋》的貢獻更高。但是,他們又
批評《左傳》“敘事雖多,釋意殊少,是非交錯,混然難證”,即對《春經》經旨
的闡述遠遠不夠,而且是非混雜,讓人難以把握。
關於公、谷二傳,啖助等人認為,最初也是以口相傳,後人根據先儒口授的大
義,將它散配入經文之下,因此乖謬頗多,並沒有把握其綱領。不過,他們認為,
其大指還是子夏傳授下來的,所以,二傳從“傳經”這一方面說,比《左傳》要嚴
密,即“《穀梁》意深,《公羊》辭辨,隨文解釋,往往約深”,對聖人微言大義
的發明,往往有得。但是,他們又批評二傳“守文堅滯,泥難不通,比附日月,曲
生條例,義有不合,亦復強通,囗駁不倫,或至矛盾”,太拘泥穿鑿於文句,遇有
說不通的地方,就妄加比附,矛盾百出,不合“聖人夷曠之體”。啖助特別批評二
傳處處以“一字褒貶”之說釋經。他雖然不反對《春秋》寓褒貶,但認為其中也有
“文異而意不異”的,“褒貶”說並不普遍適用。所以,他批評二傳“繁碎甚於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