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係上,他主張以理為本。司馬光說:“有茲事必有茲理,無茲理必無茲事。”
(《迂書·無怪》)前半句話是說,凡一事皆有一理,後半句是說,既然事事皆有
其理,那麼,沒有某事的理就沒有某事的出現。總起來說,理是第一性的,事是派
生的,這個觀點和二程的觀點是一致的。
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有不同之處。二程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
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卷25)認為格物就是窮理。司馬光說:“格猶扦
也,御也,能扦御外物也。”為什麼要這樣來解釋格物這個概念了司馬光說:“人
之情莫不好善而惡惡,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寡,惡且非者實多,何哉?皆物誘
之也,物趨之也。”(《致知在格物論》)他認為,人們雖然都喜歡善,不喜歡惡,
以是為慕,以非為羞,但實際上是者少,非者多,要想做聖賢,實在不容易,為什
麼呢?這是因為受到外物的引誘和蒙蔽的緣故,所以必須抵制外物的引誘才能做到
去惡從善,去非存是。司馬光說,他訓格物為抵制外物對人的侵害,也是為了更好
地求得知識,因為只有能抵制住外物的蒙蔽和引誘,才能獲得知識,他是從修養論
和認識論一致的前提下,講格物致知的。因此,司馬光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和二程基
本是一致的。
對誠意、正心的問題,司馬光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其他理學家一樣,對《大
學》提出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八條目,提
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格物致知”是基本功,既能格物致知,就能夠“依仁
以為宅,遵義以為路。誠意以行之,正心以處之,修身以帥之,則天下國家何為而
不治哉?”(《致知在格物論》)其中,他著重對誠意、正心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講
述。司馬光說:“《中庸》所謂‘誠者天之道’,言聰明睿智無所賦也。”“‘誠
之者人之道’,言好學從諫,人所為也。”(《答秉國第二書》)把“誠者天之道”,
“誠之者人之道”講得十分言簡意賅。講到誠的重要性時,他說:“君子所以感人
者,其為誠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迂書》)
司馬光自己很重視待人以誠,他說:“其誠乎,吾平生力行之,未嘗須臾離也,故
立朝行己,俯仰無愧耳!”(《三朝名臣言行錄》卷12)說到“正心”,“司馬光
